不是本地户口可以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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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在一个城市打拼久了,自然就会想要在当地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让自己能够在城市中落地生根。有些人想要买房,但自己不是本地户口,担心买房的时候受了局限,那么不是本地户口可以买房吗?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相信会给您带来不一样的见解。
不是本地户口可以买房吗
不是本地户籍可以购房,不过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是办理按揭买房,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不能提供,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另外如果是首套房,首付为购房全款的三成,二套房为购房全款的六成。
外地户口在本地买房手续有哪些
1、所内迁移
对于这种情况的买房,首先要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的迁移,如果说属于婚迁的,须再提交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与建房办理迁移的,须再提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拿着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到本地相关部门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如果是属婚迁的,须再提交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与建房办理迁移的,须再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拿着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到本地相关部门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如果是属婚迁的,须再提交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与建房办理迁移的,须再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小结:好了,以上就是关于不是本地户口可以买房吗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以后在不是本地户口可以买房吗的了解过程中,朋友们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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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必须有当地户籍吗
法律分析:买房不需要本地户口,单然如果是本地户口会更好,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话,在贷款买房时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那就是需要在当地要有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具体的建议你也可以咨询下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或者房管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我是外地户口,在潍坊当地买房子要户口本吗?
本地和外地户口都是需要户口本的,如果你要从银行贷款的话。另外还需要找一个本地户口的担保人,这个如果自己找不到,售楼处一般会帮你解决。 其他手续还需要有未婚证明,这个我建议去找工作单位给开,然后盖章,我去婚姻登记处开过,人家的证明只在其管辖范围内有效,对银行来说不能用,街道办也不给开,最后我是让单位出具证明才办了的。 然后还有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盖章。月收入一般应是每月还款额度的2倍。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购房吗
买房由于的各地的政策不一样,但基本地方一线城市的的政策一般是,外地人在当地要有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才有资格购房,有的地方还需要办理当地的居住证或同时满足其他的条件。而本地户籍不需要出具纳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一、买房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买房吗
如果是限购的城市是一定要在户口地才可以购买的,一般来说一次性付款是只需要身份证的,贷款的话需要户口本。
1、一般来说,只要有一方是当地户口,就可以在当地买房的。如果当地有规定必须双方都是本地户口,那也可以以夫妻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到夫家来。
2、当事人如果是异地户籍,能出具在本地纳税或社保证明,也可以申请在本地购买住房,各地对于这份纳税或社保证明要求的时限不一样,一般地区是满一年。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规定为准。
3、每个城市对于外地人买房的限制也有所区别的,现在大部分一线城市对于外地人买房的限制还是比较多的。当然了,每个地区限制外地人买房都是有不同原因的。也可以去当地的购房管理中心了解清楚,在进行房屋购买。
二、外地户口买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外地人想要本地买房,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在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居住地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