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需要结婚证吗
办房产证是不需要结婚证的。
房屋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结婚证,因此没有结婚证也可以办理房产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
房产证办理的材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购房人已婚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购房人为单位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办房产证需要结婚证吗
办房产证是否需要结婚证,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当事人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
2、如果结婚必须出示结婚证。
如果购房人已婚,需要交纳的资料是: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需要交纳的资料是: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办房产证需要结婚证吗
房子到手后就要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使用权的重要证件,有了房产证就拥有房屋使用权,还可自由买卖;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很多,那么需不需要结婚证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办房产证需要结婚证吗? 如果办房产证前已经结婚,那办理房产证时就需要结婚证。因为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纳很多费用,如果是首套房,各种税费都会更加优惠,如果是二套房收费标准就不一样,所以房管部门看结婚证,主要是为了了解夫妻双方名下是否还具有别的房产。如果是未婚就不需要结婚证,但是需要出具未婚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提交申请 首先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然后填写申请表,填好申请表之后找开发商签字并盖章。填写申请表前可先问问开办房产证必须要结婚证吗
法律分析:要。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已婚买房者在办理房产证就必须要两人的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办房产证需要结婚证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结婚证的,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