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没有房产证怎么证明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找相关机构单位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回迁房没有产权证书,如果买卖安置房的,签订买卖合同后,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申请买卖合同公证,申请时提供买卖合同、身份证等材料。如果没有办房产证,但是网签了购房合同,会显示有房的,如果不属于网签,可以开无房证明。如果要开无房证明,可以把网签先撤了,再去开无房证明,但是要注意无房证明的有效期。
回迁房是在开发商征收土地后,补偿给被拆迁人的房屋,而商品房则是开发商自己销售的房屋。每个小区都会有一套回迁房,而回迁房的价格普遍比普通的商品房要低。
房屋与商品房的不同之处:
1、就房屋价格而言,商品房和拆迁房是不同的,可以马上出售,并且可以在银行作抵押。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包括土地转让,所以不具备以上权利。
2、商品房与回迁房的产权关系是不一样的,在购房时,应按合同约定价格。而拆迁安置房的依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拆迁补偿协议。
3、房屋被拆除,而房屋则是房屋。找法网提醒你,这次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人房屋,也就是平价房,这种房屋通常不属于商品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买回迁房无房产证怎么公证
法律分析:交易时,买卖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有效购房合同等材料,提交给公证处;公证处会对购房合同进行公证,这样公证后即使是无房产证,交易也是有效的;最后可以等到回迁房的房产证办好之再进行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回迁房怎么做公证
法律主观:
回迁房 可以公证吗可以参考以下 可以公证。 购买回迁房时: 首先,要审查回迁房的真实性。该真实性既包括回迁房是否存在,是否是 小产权房 屋,以及审查出卖人的身份信息,出卖人是否具有回迁协议,回迁协议是否真实等。要注意到该房产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是否存在 抵押 等限制情形。 其次,购买回迁房尽量做到分期付款或者将房款提存给公证处,等 房产证 办下来之后,由公证处支付房款。比如签订以 产权过户 时支付房款的附期限 买卖合同 对购买人比较有利。 第三,回迁房购买手续: 1、凭 拆迁 证明和 身份证 签订 购房合同 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 办理房产证 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或全免 契税 ;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回迁房是指国家征收土地交给开发商开发新楼盘,由开发商出售给原土地使用人的房屋。回迁房之所以受到一些人的青睐和其价格偏低有很重要的关系。回迁房是根据我国当今现实情况而产生的,回迁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回迁人已经有了房产证,这时候回迁 房产买卖 和一般的 二手房买卖 是一样的,可以在房产交易大厅正常办理过户;另一种是回迁人没有房产证,只有和开发商签订的回迁协议,由于协议只是一种对将来事情的约定,回迁房不能在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过户改名等手续,购买人只有等到房管局给该回迁房颁发房产证时才可以去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过户,因此,此种情形下购买回迁房就具有了很大的风险。
法律客观:
《公证法》第25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公证吗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公证,具体如下:
1、如果申请人只是暂时没有房产证,如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房产证抵押给了银行,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提供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相关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的;
2、但如果申请人是购买的安置房、回迁房或是自建房,一般不能公证。
安置房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安置房可以申请的条件如下:
1、申请对象必须为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危房户和住房特困户;
2、现居住的房屋不可能会产权纠纷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被鉴定为D级且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确认的;
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