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落户青岛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一、居住落户
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申请落户。
二、亲属投靠落户
被投靠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可申请亲属投靠落户。
三、人才引进落户。
四、积分落户
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
(三)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四)无犯罪记录。
通过积分落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婚子女随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青岛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技能证,并与同一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履行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可通过劳动部门迁入户口。
2、购买房屋,使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可通过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
3、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后,可直接迁入。专科生需履行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迁入户口。
4、婚迁。对象是青岛户口的,可通过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1、购房落户:在城区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区购买面积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2、人才落户:学历落户从全日制本科生降低至全日制专科生,在校应届毕业生和在青高校在校生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得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可以职称引进的方式落户青岛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及以上的人可通过技工落户的方式引进青岛。
3、积分落户:申请人需要在青岛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犯罪记录。同时满足以上四项基本条件,根据积分体系标准,积分达到10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青岛西海岸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居住落户办理条件
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新区指: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
1、婴儿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家庭户的,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
2、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
3、婴儿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确无亲友可以投靠又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暂时办理出生登记。
4、高等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所生子女户口登记,按照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办理。
5、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婴儿在家庭户一方登记户口;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
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
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的,在3年派遣期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市生源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回本市落户。
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落户办理条件
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落户。
社区公共落户办理条件
在本市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在本社区范围内登记为社区(村)公共户。
(一)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的;
(二)夫妻离婚后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三)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原户口登记住址已经消失的;
(四)符合回青落户条件的退出现役、本市生源毕业生以及其他人员,原同户人员迁至社区(村)公共户的;
(五)破产清算、兼并重组的单位,户口无处迁移的;
(六)集体户成员已经离开原单位,现所在单位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七)持有户口迁移证,现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八)因刑事拘留、逮捕、劳动教养及服刑被注销本市户口,现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九)其他特殊情形的。
收养落户办理条件
收养人依法收养的子女。
退役兵、士官落户办理条件
退出现役义务兵、士官及由安置部门接收并被本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易地安置退役士官(兵)。
干部、职工落户办理条件
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含录用、聘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批准调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调入单位具有集体户且同意接收的,可办理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市内户口迁移规定(试行)》
第二十二条 落户人员经批准同意后,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一)居民户口簿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
(二)居民身份证;
(三)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第二十三条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拒不迁出户口的,经现房主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后,可以将其户口迁移至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公共户。
外地人落户青岛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户口落户青岛需要满足以下内容
1、购房落户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 “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2.有学历人士落户
回生源地落户;上学期间父母户籍地发生变化投靠父母落户;外地生源本科以上有接收单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3.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
符合专业人员和组织调动落户条件
4.投靠落户
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5、其它形式的落户——投资纳税落户,复员、退伍军人、部队转业士官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这些情况相对稀少,办理较为麻烦。
应届生落户流程
1、户口在学校; 网签---改派(需要做改派的)---收集落户材料--派出所落户
2、户口在山东家里:网签---改派(需要做改派的)--原户口所在派出所推送--收集落户材料---派出所落户
3、户口在省外家里的:网签---改派(需要做改派的)--办理准迁入证--带准迁入证去原户口所在派出所换取户口迁移证--收集落户材料---派出所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青岛落户政策2021最新
2021年青岛最新落户政策如下:
1、放宽学历、技能人才落户条件。将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全部纳入人才落户范围,与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同样不受年龄限制;
2、坚持居住优先。取消原有单套商品住宅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90平方米以上、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6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限制,实现在我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及其近亲属即可办理落户;
3、鼓励举家迁徙和亲属投靠。亲属投靠落户方面,放宽集体户投靠落户限制,单位、人才、社区集体户调整为可接纳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4、服务“双招双引”赋权激励落户。对经市有关部门确定的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和纳入“未来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团队,其所属员工可整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公安机关予以全程代办服务。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