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举证一房多卖?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7-16 11:24:44

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一房多卖的规定如下: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之后,卖方在未告知买方的情况下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方,或者故意隐瞒已经出卖的事实的,则未能购得房屋的买方可以请求和卖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可要求卖方赔偿,但是该赔偿款不能超过已经支付房款的一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规定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一房多卖构成犯罪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房多卖构成犯罪的条件是:

1、行为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2、行为人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骗取对方签订合同;

3、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没有如约履行合同或为履行合同积极努力;

4、行为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在于没有实际可履行的财产,又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法律规定?

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法律规定主要是:(1)有数个购买人的,在数个买受人中,已经办理商品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可以优先于其他买受人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3)数个购买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房谁就可以优先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4)商品房尚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也无人先行事实占有的,则以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经人民法院执行实现债权人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5)其他情况下,买受人均不能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涉讼商品房可以在作价后按比例向买受人清偿违约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二)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

一房两卖的新规定

一房两卖的新规定: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发生一房二卖怎么办
1、若是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若是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3、若是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二、一房两卖是诈骗还是违约?
1、如果房主一房二卖只是因为房子涨价要毁约多卖,通常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构成诈骗。
2、房主若是以卖房为幌子,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通过相关事实和证据可以判断,在签约收费时房主就没有真正履行的意向,目的就是骗取多个买家的购房款,这时候就构成了诈骗。
3、一般来讲,构成诈骗的,往往是一房多卖,且房主骗取足够的钱财后会跑路。当然,准确认定还是要综合判断。如有构成诈骗可能,建议及时报案。
三、如何防止一房二卖?
1、 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2、 在买房前查清楚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
3、买房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
好了,关于一房二卖的常见问题,比如,如何防止一房二卖以及发生一房二卖怎么办的问题,上面已经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_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_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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