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有什么限制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3-05 08:14:45

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法律主观:

1、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按房改政策购买现住公有住房; 3、以自有房屋或第三者 房屋所有权 作 抵押 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或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如动迁投资代建、部队、 集体土地 上的房屋); 4、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 二手房 ); 5、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其开发单位须同中心签订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 合作协议 )。 提示:豪华住房(别墅)、公建房、商住两用房不予贷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有:
1、购买住房,如果申请人不做公积金贷款,则可申请一次性提取用于首付。
2、可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果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员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修建房屋。
3、租房,可申请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子女购房使用。
5、申请人销户,并提取公积金账号的全部余额。
6、被纳入低保、或特别困难范围的提取使用。如果员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或属于特别困难需被救助的,则其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申请提取,用于治疗重大疾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公积金使用范围及用途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积金用途范围:1、当需要购买住房,需要贷款时,只要自己正常交纳公积金、时间满一年的(有些地方规定满半年)、公积金帐户内有一定余额的,可按帐户内余额的N倍这个数来申请贷款(最高30万元或20万),而且贷款利率比商业按揭低30%左右。2、当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凭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3、当购房贷款(含商业按揭购房贷款),在还款期间,可以凭有关资料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4、如果自己的住房是租赁的,其每月的房租费用超出家庭工资收入并影响正常支出开销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来补贴房租。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一定要与住房有关,否则不能提取(要等到自己退休、出境定居等才能全额提取)。5、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6、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到所在市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7、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8、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全国通用吗?

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全国通用的,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有地域限制,如果是市公积金,一般就只能在缴纳地区使用,省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要大一些,但也做不到全国范围里面通用。
当然了,虽然公积金不能够全国通用,但是客户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虽然缴费年限会中断,但是余额还是可以迅速的累积起来,在使用的时候还是有不少帮助的。
不过客户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以下条件符合要求:
1、客户的征信良好。
2、客户的收入稳定。
3、客户的负债率不高。
4、客户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5、客户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
6、客户公积金连续缴费满了12个月。
7、客户名下不能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8、客户按规定缴纳了首付。
因此客户在申请贷款以前,可以先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了解具体的贷款政策。

公积金使用范围及用途有哪些

1.公积金用途范围: 当你需要买房子需要贷款,你可以申请贷款(300000元或200000元)根据N次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只要你正常缴纳公积金一年(有些地方规定半年),并有一定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而且贷款利率比商业按揭低30%左右。 新建、翻新、大修自住住房时,可持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在购房贷款(包括商业抵押购房贷款)还款期间,可根据相关数据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如果你的房子是租的,每月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影响正常支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补贴租金。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必须与住房相关,否则不能提取(退休定居国外后才能全额提取)。
2.在没有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购买自有住房;用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房时,父母的公积金可在首付后提取;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时,父母的公积金可在首付后提取。 退休或退休;户籍职工年龄60岁,满55岁。在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严重丧失劳动能力,与本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被判处刑事处罚,户口迁出或者迁出所在城市的职工终止或者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账户2年以上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在外地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并存入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注销户口,并提取公积金的全部余额。
3.职工属于低生活保障或城镇居民专项扶贫范围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纳入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为出院之日起1年内,支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人负担的住院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用于职工自住住房购置、建设、改建、检修的住房公积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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