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按揭贷款共分7步,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四、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供参考
二手房一般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啊?
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有:
1、买方资质审核
购房资质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卖方房源核验:核验最快10天出结果。
2、网签
准备所需材料,去房管局取号,填表即可;若购房人是通过中介办理,则不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3、评估
一般需要5-7个工作日出评估报告。
4、初审
资质的初步审核,需提交相关材料给贷款行,审核通过即表明符合贷款条件。
5、面签
银行面谈并和银行签各种合同和保证书。
6、银行批贷
面签后5-7个工作日批贷。
7、签借款合同
8、缴税
税种有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综合地价款、土地出让金等。
9、过户
产权变更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10、银行放款
不动产登记证明后15-20的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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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2、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3、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4、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5、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6、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下列资料:1、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2、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另外,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所需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等。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法律分析: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买方资质审核:购房资质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卖方房源核验:核验最快10天出结果。
2、网签:购房人自行网签需要先准备所需材料,到对应区县的房管局取号,排号并填表即可;若购房人是通过中介办理,则不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3、评估:一般需要5-7个工作日出评估报告。
4、初审:是指公积金贷款部门对借款人贷款资质的初步审核,需提交相关材料给贷款行,审核通过即表明符合贷款条件。
5、面签:需要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去银行面谈并和银行签各种合同和保证书。
6、银行批贷:一般市属公积金贷款会在借款人面签后5-7个工作日批贷。
7、签借款合同。
8、缴税:房屋交易中可能涉及到的税种有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综合地价款、土地出让金等。
9、过户:产权变更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如果房子出现违章、查封或者政策变动,将影响房屋过户。
10、银行放款:贷款行放款一般在见不动产登记证明后15-20的工作日,但由于银行政策或城区不同,时效会有所差别。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怎么办理手续?
如何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1、签订《付款约定书》
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号;房屋卖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契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共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委托评估
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转让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6、签订借款合同
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10、合同终止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