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可以赠予过户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0-15 17:14:41

商铺赠予子女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店面可以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一般来说,房屋赠予手续需要有以下步骤:

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五、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赠与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如下:1、按房屋评估价的3%征收契税;2、房屋交易管理费:每平方米6元;3、登记费:80元/户;4、评估费:评估价的千分之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商铺怎么过户给子女更划算

法律分析:商铺继承过户给子女更划算最省钱。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国内还无开征遗产税,解决继承过户只需交纳公证费,税费全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父母的商铺等财产是可以合法过户给子女的,但每年都会有不少家庭因为商铺的过户问题产生一系列纠纷,为了规范财产的转移流程,国家制定并完善了许多关于商铺转移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2021年新实施的民法典就新增了许多关于这方面的条例,例如父母的商铺可以进行赠与,商铺过户后也可以反悔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九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三条 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

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商铺过户的办法

(1)赠与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过户还需办理公证手续。 (2)买卖过户了。买卖过户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转移登记费、产权证查档费用等等。不同地区收费标准有所差异。(3)继承过户。继承最便宜,但继承必须是房产业主都死亡,并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才最便宜。

店面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法律分析:店面可以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一般来说,房屋赠予手续需要有以下步骤: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 ,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商铺赠予过户的手续

法律分析:赠与不动产需要办理移转登记才会发生物权效力,进行移转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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