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因新农村改造,我由原来的平房,置换到楼房。现在我又买了一套外地的楼房,这个房子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3-22 08:15:12

我在农村有一套平房,在再城里买一套楼房,算第一套房吗?

是的,算第一套房。因为二套房是就城市商品房而言的。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根本没有商品房的属性,同样也不会在房产局进行登记发证。

凡年满18周岁,已经有了自己的私有住房的,在希望通过贷款再购买房屋时,原有的私有住房就叫作第一套住房。包括: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中年满18 周岁子女另购普通住房的,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

同时,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扩展资料: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一套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首套房

农村有一套平房,城里有一套楼房,当卖房的时候,需要交过户费吗?

农村房买卖可以过户吗 1、买卖双方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村委同意买卖过户的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只是需要注意:需要户口在该村才可以买卖并过户该房屋

新农村建设,农民的房子被拆后补偿款买不起新房子怎么办?

建设新农村的目的是促进“三农”发展,改变农村面貌。归根结底,这是为了造福农民。例如,为农民建设一个新的村庄是一个统一的规划,开发和建设村里的房子,大多是精装别墅或公寓,然后根据家庭人口等条件免费分配给村民。新农村建设也是拆除房屋,但旧房子换成新房子,平房换成楼房。

1、给予安置用房的分配

农村新农村的拆迁实际上是拆迁你的旧房子,给你一套新房子,但是这些房子是统一规划的,所以在这个时候,拆迁安置的房子是可以分配的,所以不用担心拆迁补偿不够你买房子。拆迁时,分配给您安置的房屋不需要您单独购买,只需要支付装修费用。因此,如果你想清楚地发现这个问题,你当然会选择不买这个,给他们重新安置或他们成批建造的房子。

2、拆迁未分割房屋的,给予经济补偿

对于拆迁来说,如果你没有被分配一栋房子或者你不愿意选择分配一栋房子,那么你想要得到的计划基本上就是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不是随机的,例如,如果当地房价为每平方米5000元或7000元,农村地区拆除房屋的补偿应至少为每平方米6000元。这是合理的补偿价格。当然,在某些地方,经济能力会更低或更高,所以对相应的补偿问题有不同的看法。这也取决于当地的房价。

3、拆迁房屋有多种补偿方式。

总的来说,在农村地区,这些新村庄的建设将为每个家庭分配相应的住房。然后当你拆除你的房子时,会有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给主体,最后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给被征用的宅基地。所以在拆迁过程中,即使你想要房子,补偿也会超过10万。

在合理的范围内条件允许下,买房还是没有问题的。

关于新农村建设农民土地补偿问题。急!求助。

也许我们是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辛营北沟村的村民,曾经有些人说,我们这点小事情媒体不会管理,国家也不会管理,因为我们农民没有靠山,因为我们只是小山沟里的村民,不懂法,没有势力,我们什么事情也做不成,有个农村干部这样说:“你怎么折腾也折腾不出这个村子。”难道真的是这样样子么?难道我们农民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么? 虽说我们农民不识字,不懂的法律,但是我们相信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相信我们的党中央,相信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会给我们做主,我们的社会会给我们做坚强的靠山。 说实在的我们一直都在支持村里干部的新农村建设,但是我们不明白的事情是国家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和三农政策到底是什么?它的初衷到底是不是为我们农

2010拆扦补偿标准

根据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中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003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建住房〔2003〕234号 )中第三条的规定:本意见所称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以下简称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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