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离职了怎么提取
如果离职了,公积金可以提取的。因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构成,是归职工个人所有,所以职工是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自行提取的。
虽然公积金是归职工个人所有,可以自行提取,但是在提取额度上有一定的限制。限制有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职工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购买商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签章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出具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本地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本地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在符合其他取出条件的,可以取出来,以离职原因,是不能取出住房公积金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我现在是中山户口,请问离职要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离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 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单》,申请人签名确认 ↓ 中心后台将提取金额转帐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提取申请人对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外市购房需要向外地房产地本地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若你无购房条件的话暂时无法提取。
若你离职后2年内未就业,那么凭家庭生活困难条件可以提取你全部金额,提取资料为:失业证明、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生活困难证明、身份证明、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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