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如何迁移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3-29 08:15:19

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到异地新单位

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新单位具体流程如下:
1、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2、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5、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一、住房公积金包括哪些内容
公积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公司公积金、廉政公积金。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二、异地转移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转入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打印《个人账户情况表》或调入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三、同城转移转移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原单位及现单位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3、调入单位的调入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个人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职工换了单位之后,原先的公积金就需要进行转移,那么,个人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我们来详细了解下。
1、由职工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开户及缴存手续。
2、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银行卡、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同时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建设银行转账账号。
3、迁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设银行转账账户内。
4、职工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的补缴手续。

住房公积金进行异地转移1、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2、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联系函》。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5、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公积金转移需要哪些手续?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流程:异地转移,员工提供资料-转移地向转移地管理中心发行新的账户证明书和异地转移联系方式-转移地管理中心转移或电汇-转移地管理中心注册个人明细账户。
2、经办人或存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相关证明资料,检查无误。(公积金贷款余额尚未结算,不影响公积金转移)
3、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迁移手续。经管理机构审查资料,为存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后,分别向转入和转出公司提供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最后转移公司确认转移成功。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如何办理

公积金办理异地转移需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接收单,原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异地转移联系函、缴费记录办理账户转移,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台窗口办理公积金接续手续。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至资金中心。
1.职工由异地调入北京,已在资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的,可向资金中心申请将职工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累积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及相关信息转移接续到资金中心,不需返回异地办理。
2.职工到资金中心合作银行经办网点提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一并委托单位经办人集中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合作银行经办网点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同时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平台传递至异地中心;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4.异地中心收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职工身份信息并依据当地政策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审核通过的,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上传平台传递至资金中心,同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资金中心;审核未通过的,通过平台将原因反馈至资金中心,由合作银行经办网点告知职工。
5.资金中心合作银行主办行负责接收转入资金,并与平台收到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进行核对。
核对一致的,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并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记账保存;核对不一致或职工对转入资金有疑义的,合作银行主办行向异地中心通报情况,异地中心负责对职工疑义进行解答。
(二)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
1.在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北京的,应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至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封存。
2.未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的职工,在异地重新就业且在异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的,可申请将在资金中心累积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及相关信息转移接续到异地中心。
3.职工向异地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由异地中心通过平台发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不需到资金中心办理。
4.职工务必向异地中心准确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合作银行主办行将根据异地中心通过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职工身份信息,并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审核通过的,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上传平台传递至异地中心,同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异地中心;审核未通过的,通过平台将原因反馈至异地中心,异地中心告知职工。
5.异地中心收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将两者进行核对。
核对一致的,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通知职工入账情况;核对不一致或职工对转入资金有疑义的,向资金中心通报情况,合作银行主办行负责对职工疑义进行解答。
二、其他事项
(一)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其他外部转移业务办理规程不变。
(二)异地中心因特殊情况未正常接入使用平台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按照现行外部转移业务规程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怎么转移到另一个城市

公积金转移到另一个城市的手续:
1、先去原来城市的公积金中心打印公积金缴费的明细,记住要盖章;
2、要问清楚自己在原来工作单位缴纳公积金的账户;
3、要到现在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窗口直接办理;
4、提交相关的资料,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大概10个工作日就会收到短信通知,转入成功,公积金就能够直接转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可以自己去查询一下。
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步骤是什么
1、向公积金中心咨询:
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政策并不是全国性质的,所以购房者最好先到两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尤其是要了解买房城市的公积金中心了解所需材料,再回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询问是否可以满足;
2、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
确定可以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之后,购房者就应该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会根据申请情况核实员工情况,符合条件的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核实信息发放贷款: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到申请后,会向购房者缴存公积金的城市公积金中心去核实职工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证明以及其他材料是否存在问题,没有问题的会审批贷款并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之后发放贷款。
异地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一定要提前咨询: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前咨询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出台时间不长,各地的落实情况也不一样,因此有可能无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以一定要提前咨询清楚;
2、了解相关政策:
了解一下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有关政策也是很必要的,不然可能会因为缺乏必要的知识,使得在办理的过程中遇见重重阻碍,而且还很有可能会落入陷阱;
3、注意资金安全:
一般来说,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时候,所在地与要购买房子的地方不在同一处,这就可能会造成信息沟通的不及时,这时就要尤其注意资金的安全,因为可能没法立马得知支付放款给对方时,对方是否真的是售房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 转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

自己在公司中有住房公积金的话,那么可以考虑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这个住房公积金除了提取之外,还可以进行转移,那么转移如何操作?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转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转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
离职后公积金和社保
1、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变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应办理转移手续,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名下,该职工在原单位名下的公积金帐户随之取消。
2、职工转入时,应先在转入单位所在的管理部开立公积金帐户,进行汇交,然后向原单位提供转入管理部的开户证明,由原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理转出手续。转入管理部收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在第四联盖章交新单位,作为收款凭证。
3、职工转出时,需提供转入单位所在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原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的帐面余额,填写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交原单位所在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各栏目必须填写齐全,第二联必须加盖预留印鉴。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在第一联盖章退单位,作为付款凭证,第二联管理部留存,第三、四联交转入新单位所在管理部。
4、职工转入到国管、中直、铁路分中心,除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外,还须提供公积金查询单、分中心的开户行和帐号。
5、职工调出本市,须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管理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6、若职工所调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职工尚未在调入单位开立公积金帐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封存在原单位的帐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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