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能同时用公积金贷款买两套房子吗?
不能同时用公积金贷款买两套房子,夫妻贷款公积金只可购买一套房屋,二套房不可使用公积金贷款(部分地区二套房可有条件的使用公积金贷款)。\x0d\x0a\x0d\x0a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x0d\x0a\x0d\x0a(一)借款申请人咨询\x0d\x0a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x0d\x0a\x0d\x0a(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x0d\x0a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x0d\x0a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x0d\x0a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x0d\x0a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x0d\x0a\x0d\x0a(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x0d\x0a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x0d\x0a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x0d\x0a\x0d\x0a(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x0d\x0a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x0d\x0a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x0d\x0a\x0d\x0a(五)银行放款\x0d\x0a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x0d\x0a\x0d\x0a(六)按月还款\x0d\x0a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住房公积金两夫妻可以同时使用吗
1、夫妻双方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
2、第一套房贷款结清后,两夫妻可以再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一套住房;
3、两夫妻不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两笔贷款去购买两套住房;
4、两夫妻自筹资金购买住房后,两夫妻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提取现金;
5、两夫妻没有房去租房,两夫妻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提取现金。
扩展资料
夫妻双方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身份证;
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3、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
4、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夫妻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主观:
如果符合条件, 第二套房也是可以用 住房公积金 进行贷款的。对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 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 用公积金贷款 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而对于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 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个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 申请公积金贷款 时,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按照此前政策,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购房人,其利率还将上浮10%。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 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夫妻公积金可以一起用吗
夫妻公积金可以一起用,但只能一起用于购买同一套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共同使用。
【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2、第一套房贷款结清后,两夫妻可以再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一套住房;3、两夫妻不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两笔贷款去购买两套住房;4、两夫妻自筹资金购买住房后,两夫妻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提取现金;5、两夫妻没有房去租房,两夫妻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提取现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都有公积金买房可以一起用吗
夫妻公积金可以一起用的。但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处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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