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威海籍的,原来在成都市工作,单位买了四年公积金。现在在威海工作了。单位已经给我办理了公积金。请问我原来单位的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然后转入到现在的账户。现在的账户是哪个开户银行我还不晓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8-07 17:15:03

在威海辞职以后,公积金怎么办?

离职后可以将住房公积金办理转移手续。流程如下: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我在威海买的住房公积金在其他地方买房子怎么办

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些地方是可以的,具体你可以问一下你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 应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 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4)同意使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5)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威海本地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怎么取

本市户口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没有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无法提取的。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提取,不能随意提取的。 如果员工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之后,如购房、建房、租房、大修住房等条件。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

威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若干问题

1、公积金中断了,会有什么不良影响? 没影响,自己的利益受损失。 2、已经交过公积金,不想交了,可以申请不交吗?之前交过的还能用吗? 可以,单位很高兴的。之前的也能用; 3、失业后,n年后再就业,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还能用吗? 能用 4、什么情况下公积金可以提现? 公司交的和自己交的都能提现? 符合提取条件,比如买房,辞职等。公司和个人缴纳的都能提现; 5、辞职后,在另外一家外地企业工作(不是潍坊、威海的企业),之前的公积金怎么处理?会转到现在的企业吗?是只转走自己交的那部分还是都可以转走?住房公积金会随着的工作的变动而变动吗? 不能,工作变动到异地,需要提取。 6、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子,有地域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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