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公租房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6、当事人的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公租房申请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公租房申请自申请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公租房申请市公租房管理局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4、公租房申请复审合格的申请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
5、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申请公租房要准备哪些材料
各地关于申请公租房需要当事人准备提交的证件材料不同,可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以下是以北京市为例,介绍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证件材料。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发[2011]25号文规定:申请公租房须本人 到户口所在地 的镇(街道)社保所办理申请手续。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印在正面,变更页印在背面) 1.婚姻状况证明①已婚:出示结婚证③离婚:出示离婚证,民政局存档的离婚协议/ 法院判决书 2.房产证明(无房证明)①租房:出示租赁合同(写明租赁年限,签订时间,产权人)②身份证与户口本所在地的房产证明:楼房出示房产证;平房出示宅基地证及村(居委会)出示的房产证明(没拆迁的村,需村里出证明,证明平房宅基地没有拆迁)。③涉及拆迁的地址需出示拆迁协议及 安置房买卖合同 3、公积金出示: 住房公积金 缴存个人信息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4、社保出示:社保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 5、地税出示: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有工作单位的出示公司签的劳动合同 7、关于资产:①汽车出示购票发票②房产价值出示买卖合同和契税票③京外住房需出示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8、优先证明:残疾证、优抚证明、退伍证、转业证书、大病诊断证明(区级以上) 9、初中以上未成年人出示在校证明(小学、初中出示学生卡)10、申请廉租住房需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排放随两份核定表一同上报申请公租房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社保所。
公租房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申请公租房需资料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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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以苏仙区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为例: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婚姻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或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证明:由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租住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借用住房的,提供由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户主与借用人的借用关系证明。
(六)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
(七)与用人单位签订的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八)申请人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资料复印件。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非农业户籍。
2、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未满5年。
3、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金3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5、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以上内容参考:苏仙区人民政府-申请公租房提供资料须知
公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公租房 申请材料根据根据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以下仅供参考: 1、申请公租房申请书;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和在校证明;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 社保 、 医保 凭证; 6、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 房产证 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