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租房手续怎么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8-12 17:14:57

用公积金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公积金是人们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目前公积金涉及到的就是安家置业,这也是中国只古以来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特别是现在推行了公积金可以进行租房,这一福音更是让很多人感到受益,那么公积金如何办理租房手续呢?在公积金提出需要什么材料呢?

第一、公积金如何办理租房手续
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二、租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在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时候所居住的租房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不相同的,一般有三类不同的租房形式,所以准备材料也是分为三种类型:
1、(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及其配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须提交如下提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申请书》;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申请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须提供上述材料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租住商品住房:职工及其配偶租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须提交如下提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职工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请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核查,核实职工及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单》
《提取申请书》;申请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以下简称《提取清册》)。办理业务时必须使用联名卡,但只需提供复印件(销户提取除外)。

用公积金怎么租房

在工作中交的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也可以提取出来交房租,用途是比较多的,那么想要用公积金租房的话怎么办理呢?
1、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规定,职工需连续缴纳三个月住房公积金才能提取公积金使用。
2、办理提取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交租房合同,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有效)、公积金卡、身份证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填写《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受理提取人的申请后,需通过有效途径对租赁行为和租金额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在完成上述办理条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公积金就会划入到个人的储蓄账户上了。

提取公积金租房注意事项1、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在有实际租房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进行。因为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
2、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不对个人受理提取业务,也就是提取者提取时须通过所在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在开具发票后将以上证明材料提交给公司相关人员办理。
3、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房租总支出额和账户余额,所以提取人在开具发票时,除考虑提取额不能超过租金收入外,还要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适当的金额开具,以节省房屋税费支出。

公积金怎么租房提取

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如下:
一、开具租房发票
1、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
2、直接与房东自行签订租房协议的租房者,可以与房东一起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租房发票,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二、将相关材料交给单位相关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安排提取。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
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
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
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现在,很多人都有缴存公积金,买房不仅可以用公积金,现在租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那么公积金提取租房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公积金提取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单位签字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还需提供本人的储蓄账户;2、租房行为证明材料:如果是承租私有住房,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
租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开具租房。如果是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等。
2、如果是通过中介成交的租房者,可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这项业务。在开具房租时,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的总租金,而且开具租房需要缴纳5%的税率。
3、再将相关材料交给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
4、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开具后,将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审核通过后可以查询银行账户余额,即可安排提取。
小编总结:以上是关于公积金提取租房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公积金提取租房需要准备很多材料,想要提取公积金租房,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所以打算提取公积金租房的亲们,可以多看看以上的内容。

租房子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的房租支出,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
2、对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3、租住商品住房的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得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三分之一,且高不得超过一万元。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来支付房租的,需要在租房后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目前公积金管理有按月提取、季度、半年不等建议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向所在单位咨询清楚
公积金租房子办理贷款流程
1、去房管所开无房证明 拿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去当地的房管那里,先写好无房申请表,再把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申请表,让房管所出一个无房证明。
2、去国土资源管理局开不动产证明 拿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去国土局开一个没有购房或没有登记在册的自建房的证明。
3、去住房公积金办理处申请 拿着房管所和国土局开的证明、本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本(如果结婚的,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公积金银行卡复印件、填写公积金申请表。
4、头一次办理成功后会在3至8个工作日到账。是否要租房证明结合地方的要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条 职工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条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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