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丈夫婚前房产到哪查?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8-26 17:15:12

妻子如何查丈夫名下的房产?

可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携带结婚证明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查询即可。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行政法规)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老婆怎么查询老公名下的房产

一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可持身份证、携带结婚证明材料查询;二是通过政务中心部署的自助查询设备,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自助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妻子怎样可以查丈夫财产

法律分析:妻子要查询丈夫的名下财产,可以拿着身份证和结婚证去银行、房管局、土地局。、工商局等管理资产登记的单位查询。夫妻财产为共同财产,可以查询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怎样查到前夫其他省份名下房产

怎样查到前夫其他省份名下房产

怎样查到前夫其他省份名下房产,在夫妻离婚时,房产财产的分配一定要清晰明白,任意一方不能随意隐瞒私密财产。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不信任对方,认为对方隐蔽了财产,那么怎样查到前夫其他省份名下房产呢?

怎样查到前夫其他省份名下房产1

1、按姓名查询的话,需要提供对方身份证原件、公证委托书等。如遇对方有曾用名,在查询的过程中还需要出具户口本方可查询。故若非对方同意,并不能轻易就查到别人名下房产;

2、按地址查询的话,只要查询方的证件和填写一份产权情况证明登记表就可以查到房产所有人。虽然比较容易,但是如果用这种方式查询别人名下房产,查询面太广,也很难查到别人名下所有房产情况。所以,按照正规渠道,要想查询到别人名下房产是非常困难的。

女方想要查询丈夫名下的全国房产,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可以通过丈夫账户上的资金流向进行查找。例如查询丈夫的银行账户上是否有大额资金外付,如果有,再确认该笔资金的支付对象是否为房地产公司。

2、委托律师进行调查,通常情况下,律师可以携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或者是调查函,向银行、房管局进行查询。

3、物业调查,如果在物业公司有认识的人帮忙,可以让其协助查询。

4、可至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调查,法院一旦受理,将会出具调查令,要求房管局、开发商、物业公司配合查询。

《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怎样查到前夫其他省份名下房产2

一、丈夫给前妻买房我能要回吗

1、如果这笔钱是丈夫结婚前个人财产,无法要回。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那另一半是有权要回。

2、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后还需要给前妻抚养费

1、离婚后,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可能基于两种情况:

一是一方生活困难,由法院判决另一方支付。二是双方约定。

2、丈夫支付前妻生活费显然是后一种情况,支付多少,支付到何时,完全在于当事人自行商定,订下了协议,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如果没有约定支付到何时,个人认为至其再婚时,可以停止支付。因为再婚后,夫妻间互负扶养义务,无需再由前夫帮助。

怎样查到前夫其他省份名下房产3

一、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2)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

1、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

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3、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二、离婚时安置房该怎么分

夫妻诉讼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怎么查询丈夫名下的全国房产

法律分析:女方想要查询丈夫名下的全国房产,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可以通过丈夫账户上的资金流向进行查找。例如查询丈夫的银行账户上是否有大额资金外付,如果有,再确认该笔资金的支付对象是否为房地产公司。 2、委托律师进行调查,通常情况下,律师可以携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或者是调查函,向银行、房管局进行查询。 3、物业调查,如果在物业公司有认识的人帮忙,可以让其协助查询。 4、可至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调查,法院一旦受理,将会出具调查令,要求房管局、开发商、物业公司配合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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