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代办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么样子的?知道的人可以告诉我一下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9-07 08:15:23

临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公积金按以下流程提取: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变,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资金划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虽然公积金支持提取,但也有条件限制,一般只有以下几种情况才有机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住房所需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如果有购房、建房、装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另外如果公积金缴存人目前有商业住房贷款需要偿还,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如果缴存人目前租房居住,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提前公积金由于租房支出;2、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缴存人本人或家属若患重大疾病,或需要做重大手术,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这样可以减轻病患家庭的经济负担;3、生活支出提取。如果公积金缴存人被例为低保户,贫困户,那么在这种条件下,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家用;4、销户提取。公积金缴存人离休、退休,或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可以申请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公积金账户可以一次性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临城提取公积金流程

临城提取公积金流程分为四步骤。
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填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3、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公积金中心留存。

临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地各分支机构服务窗口,由受理人进行初审。受理人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齐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职工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代办,代办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委托证明。职工委托其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如果在临沂地区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员工到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规范并且完整有效的情况下会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最后办理完成。关于临沂公积金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由我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临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受理:
(1)接收材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窗口收件。
(2)审核材料:受理人审核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等。
(3)补正材料: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4)受理结果: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登录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具体原由。
2、复核: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拨付资金。

二、临沂公积金提取时限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自购房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购买二手房,自《房地产买卖契约》签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3、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施工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4、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必须是在正常还贷6个月之后;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全部还清时除外)。
三、临沂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在当地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申报材料方面准备齐全之后工作人员会录入系统,然后进行复核,都通过的情况下就会拨付资金。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临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变,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资金划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住房所需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如果有购房、建房、装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
2、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缴存人本人或家属若患重大疾病,或需要做重大手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3、生活支出提取,公积金缴存人被例为低保户,贫困户,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家用;
4、销户提取,公积金缴存人离休、退休,或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可以申请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公积金账户可以一次性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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