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还可以用吗
公积金贷款对于很多群体来说都是比较有优势的,尤其是低利率的优势。那么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还可以用吗?需要结合夫妻两人的情况来看,一个家庭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最多只能有两次,如果婚前夫妻二人都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话,那么贷款的次数就已经用尽了,不可以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婚前只有一方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话,那么婚后还可以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买房的过程1、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
如果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先贷款人需要向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贷款初审。
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贷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后,审查贷款人的资格、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提出意见。
3、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贷款人通过公积金中心方面的审查后,收到贷款承包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籍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向承包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4、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
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人必须按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但办理时产生的费用由贷款人自己承担。
5.等待公积金贷款的放贷。
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贷款合同也生效,银行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指定的账户,将贷款收据发送给贷款人。
公积金贷款的优势1.贷款享受低利息。
公积金贷款利息一直低于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贷款,利率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低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约2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抵扣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以从每月个人工资、工资收入的应纳税收入中扣除。
3、公积金提前偿还规定宽松。
购房时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如果想提前偿还,可以申请提前偿还所有贷款,如果只是提前偿还一部分,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就能顺利处理。另外,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政策宽松,不受时间、金额、次数的限制,借款人可以随时提前偿还,不收取借款人的费用,商业贷款提前偿还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住房公积金婚前有贷款婚后另一个可以再贷吗
这样的情况是不能再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因为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老公婚前公积金贷款,我婚后可以再次公积金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婚前有贷款,婚后另一个可不可以再贷 这样的情况是不能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因为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用夫妻一方公积金贷款两次 另一方还可以再贷款吗?
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广西公积金2022新政策
法律分析: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例如,借款申请人属于南宁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配偶属于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在北海有一套房,在横州市也有一套房,夫妻双方从来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配偶也没有铁路政策性住房,把横州的房子卖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参照首套房政策执行。在二套房的认定方面,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二是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三是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但是,借款申请人购买危旧房改造住房还建项目的,如在本行政区域有两套(含)以上住房或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受住房套数限制。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也有几种情况。一是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两套或以上住房的;二是借款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或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尤其是已婚人士,已婚的职工按照夫妻双方已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次数计算,夫妻在婚前各自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意味着本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已为两次,无论是否结清,都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缴存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对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和注销,为缴存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转移、封存、基数调整以及多缴错缴更正、对账、查询等各项业务标准都作了规定。同时,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切实提高服务效能。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封存、缴存基数调整等原规定办结时限在3个工作日以上的业务缩减为当场办结,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业务的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对南宁公积金中心规范、高效履行职责提出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