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法院能受理吗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法院是能够受理但不会进行立案,小产权房一般不受法律保护,最高法院规定了实施诉讼实行登记制,进行案件的受理需要进行登记,且购买小产权房产也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对应的小产权买卖合同,对于双方的约定都要依照法律规定。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法院是能够受理但不会进行立案,小产权房一般不受法律保护,最高法院规定了实施诉讼实行登记制,进行案件的受理需要进行登记,且购买小产权房产也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对应的小产权买卖合同,对于双方的约定都要依照法律规定。
一、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法院能受理吗
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小产权房买卖(钱款)纠纷,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也就是起诉到法院进行裁定解决。但产权纠纷法院可能不会立案。最高院规定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实行登记制度,即使是小产权房也需要登记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二、常见的小产权房纠纷有哪些
(一)最常见的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是小产权房不能过户购房人起诉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二)因为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另外,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三、小产权房怎么买
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购房人交付房款后得不到合法的房产,不能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因此,购房者购买的小产权房不能公开转让、抵押。遇到房屋拆迁情况的,也不能依法得到补偿。
虽然有的小产权房出售人认可购房人转让房屋并办理所谓的转让“登记”,但是这种“登记”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发生纠纷不能产生保护购房人的效力。所以,当卖房人反悔并起诉到法院的,出售人只需返还房产,而购房人则需要返还房产,这就吃了大亏。
所以,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说,购买小产权房虽然价格便宜,但是产权状况存在很多问题,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因此,有意向购买小产权房的购房者需要自己对风险和收益作出选择判断,作出正确的决定。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法院能受理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见,虽然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因为小产权房买卖发生了纠纷,还是可以起诉到法院。
小产权房纠纷法院受理吗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产生了买卖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判决,在房屋买卖的纠纷中,因为小产权房产生纠纷的案件非常多,小产权房一般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小产权房买卖(钱款)纠纷,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也就是起诉到法院进行裁定解决。但产权纠纷法院可能不会立案。最高院规定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实行登记制度,即使是小产权房也需要登记立案,最常见的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是小产权房不能过户购房人起诉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因为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买卖小产权房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要维权是很困难的事情。各地对小产权房的纠纷所持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有的主张“买卖农村的私有房屋,如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定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二十九、 将第一百一十二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三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小产权房法院不受理依据
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小产权房买卖(钱款)纠纷,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也就是起诉到法院进行裁定解决。但产权纠纷法院可能不会立案。最高院规定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实行登记制度,即使是小产权房也需要登记立案
常见的小产权房纠纷有哪些?
1.最常见的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是小产权房不能过户购房人起诉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2.因为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另外,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小产权房怎么买?
1.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购房人交付房款后得不到合法的房产,不能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因此,购房者购买的小产权房不能公开转让、抵押。遇到房屋拆迁情况的,也不能依法得到补偿。
2.虽然有的小产权房出售人认可购房人转让房屋并办理所谓的转让“登记”,但是这种“登记”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发生纠纷不能产生保护购房人的效力。所以,当卖房人反悔并起诉到法院的,出售人只需返还房产,而购房人则需要返还房产,这就吃了大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小产权房子法院可以执行吗
小产权房子法院不可以执行。具体如下:
1、小产权房并没有办理房屋产权,严格来讲这类房产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当事人应当积极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还款,或者以物抵款。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小产权房租赁纠纷法院立案吗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租赁纠纷法院立案。提起诉讼的一方与本案应当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被起诉的一方身份明确;小产权房租赁纠纷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