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中有阴阳价格,该按哪个价格履行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5-02-10 11:24:47

房产交易中各种阴阳价格该按哪个价格履行

房产交易中有阴阳价格,该按阴合同的价格履行。阴合同中的交易价格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阳合同是对外登记公示的合同,其价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即房屋买卖合同中其他部分的约定对外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房产交易中有阴阳价格,该按哪个价格履行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按阳合同履行,但如果阴合同中的价格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可按照阴合同履行。

在看待房产交易阴阳合同时,不能单纯的一刀切将某一份合同全面认定为无效,而应该是将认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部分无效。至于阴合同中的交易价格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有效,一方请求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买二手房阴阳合同纠纷怎么判

对于二手房阴阳合同纠纷,确定价格的方式是,按照阴合同中的价格来执行。如果价格不确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等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市场价格或者政府指导价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房产交易阴阳合同的法律问题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一虚一实两份合同,以达到逃避税费,或骗取贷款等目的。 但是,阴阳合同是隐藏着严重的法律风险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司法实践中,如签订的“阴阳合同”仅仅是虚假价格,则该价格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即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在此情形下,房产交易采用阴阳合同的,阴合同因为其违法性,因此往往会被确认为无效,想逃避税款可能会导致官司缠身,或者承担违约金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

如何认定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阴阳合同”的效力?

答:一般房屋买卖中,当事人双方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达到少交或不交房屋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往往在递交给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少于真实成交价的成交价格,即出现所谓的“阴阳合同”。出卖人或买受人因房屋价格上涨或下跌等原因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以双方约定的虚假成交价格违反了国家税收法律制度为由起诉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我们认为,真实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如付款方式、付款数额等其他条款在“阴阳合同”中约定不一致时,应以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准,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条款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房屋的真实成交价格应按双方的真实意思来认定。除虚假成交价格之外的其他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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