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退房有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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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国家的住房保障形式,缴纳很少的租金就可以租到国家的房子,而且是一种很好的住房福利,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如果公租房申请到了以后因为一些问题有退租的可能,那么公租房退房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公租房退房有哪些流程
1、退租需要的资料,需要资料: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租金收据、保证金收据、租赁合同,退租流程:基本流程:申请退房→验房→结清水电气讯费用→物管处确认→退房(详细流程各小区略有差异,具体以小区公示的退租流程为准)退租须知(部分区域可能要求不一样)。
2、搬家或搬东西出小区开出门条需提供主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是主申请人的需提供主申请人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管中心领取退房申请表。
3、将室内清洁做千净设施设备有损坏的恢复好;防盗门钥匙必须要是原装的6把(装修钥匙除外),如果钥匙不齐请更换有6把主钥匙的锁芯;信箱钥匙2把,如果钥匙不齐请更换锁芯;到水,电,气,有线营业厅完善报停销户手续。
4、再到相关物管办公室办理验房手续,将水卡,电卡,门禁卡等,交到验房物管处,将3张解约通知单和水电气有线单据交到物管前台盖章,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验房退房手续。
小编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公租房退房有哪些流程?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以上内容后,您会对公租房退房有哪些流程?有更多的了解,后续若有公租房退房的需求,可以参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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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退房流程有哪些
如今各大城市都有建立公租房小区,不少中低收入的人群会选择申请入驻公租房。但是公租房的通常有租赁时间限制的,等到租期到期之后,如果申请人不符合公租房续期要求,是要及时退房的。那么公租房退房流程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如果我们需要退公租房,那么要腾空公租房,并且向当地的公租房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我们也可以在当地的公租房网站上提出退房申请。通常公租房租赁中心在接到退房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之内联系公租房承租人,并且和承租人确定验房时间。 2、 公租房租赁中心工作人员和承租人会在约定好的时间内,一起现场验房。主要检查公租房有没有出现损坏,或者是物品丢失的情况,并且对于房公租房退租流程
公租房退房的流程是:1、承租人腾空住房,并向市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2、租赁中心派专人与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共同现场验房;房屋如有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等情形,承租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双方现场对水、电、煤气、太阳能等流量表的读数予以确认,并填写《退房交验单》,将钥匙交回;3、验房后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持身份证、租赁和保证金收据,《退房交验单》,以及其他费用结清或销户清单,到市租赁中心办理退房手续。如有欠租的,需要按规定补交;4、验房10天后起,承租人不办理退房后续的,租金按照逾期计算,直至全部退房手续办理完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退房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房租退租
1、必须提前告知业主,租期到了不续租一般提前15天到30天告知。结清物业管理费水电即可
2、租期未到,如果租房时签合同,有协议提前退房协议,可以按照协议流程走,一般是不影响房主收租金的情况,找到新租客方可退租。
3、提前交了租金没有住满,跟业主商量推多交房租,扣留押金。如果在租房钱有退房协议,可以找到新租客退押金跟剩余租金。租房子最好是在租之前先协商好退房协议,不然经济会受到很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公租房如何退房退款流程
公租房退房流程:
1、公租房使用人需要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续期;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3、如果审核没有通过,当事人就需要退出公租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运营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