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个人有产权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3-02 11:20:11

公房有房产证吗?

公房没有房产证。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扩展资料;

公房禁止转让情形:

1、转让转租人未取得公有住房租赁的合法证件;

2、属于代管房产及其它需落实政策的房产;

3、使用权纠纷或承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租赁纠纷尚未解决;

4、承租人损坏房屋结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修复而尚未修复;

5、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

6、转让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

7、同户居住的其他使用人(含临时出国、参军、在大中专院校求学、劳改、劳教人员等)持有异议;

8、转让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9、转让转租公房的全部面积超过可享受住房标准;



公房户口本上的人有居住权吗

法律分析:没有。公房肯定是有产权人的,如果只是户口在其中,是没有居住权的,居住权依附于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在公房里有户口就是有居住权了吗?

不是。公房肯定是有产权人的,如果只是户口在其中,是没有居住权的,居住权依附于产权。


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第一、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第二、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因为罗马法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就是:随着“无夫权婚姻和奴隶的解放日多,每遇家长亡故,那些没有继承权又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就成了问题。因此,丈夫和家主就把一部分家产的使用权、收益权等遗赠给妻或被解放的奴隶,使他们生有所靠,老有所养。”故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如合伙团体)不可以成为居住权主体居住权漫画,其主体范围具有有限性。

第三、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如中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就明确规定: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住房以及其附着物。故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

第四、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但也有学者认为当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居住权人可以将少量的房屋予以出租以获取收益。

公房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

能买卖公房。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未出售前产权归国家所有。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以成本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个人拥有部分产权,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五十六条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公有住房怎么办理不动产权证

公有住房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因为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公产住宅)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所以这并不属于个人不动产,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在住房货币化改革过程中,公房出售,租金提升已成趋势,但今后国家仍将兴建廉价公房以供城市居民中低收入者租住。公房出售后,产权即归私人所有,即成为所谓“房改房”。 而《不动产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发证机关是动产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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