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合肥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市区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
公租房也就是政府修建的公共租赁房屋,这样的房子的租金一般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很多收入较低的工作者会选择这类房屋。不过公租房也有申请限制。那么大家知道2022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知识,下面一起看看吧!一、2020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
1、户口方面: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人均居住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年龄方面: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家庭收入方面: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记者注:今后,房管部门将逐步放开申请者收入标准限制,逐步变为低保标准的6倍、7倍、8倍。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每月340元,5倍就是1700元,8倍就是2720元。)
3、外来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外省市来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
二、公租房的相关知识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经过了我的耐心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合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的问题已经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了。其中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各地区的申请条件大致一样,但是也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界定。
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一、2022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2022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居民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8626元;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合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一、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478元(1956元/月);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_;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只能申请实物配租方式。 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材料
1、申请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明。
2、申请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家庭成员关系的,提供公安、司法部门相关材料)。
3、申请家庭提供收入证明,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申请家庭属以下情形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要件外,还需提交其他材料
三、申请流程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流程
1、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2、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书,并提交申请材料 注: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社居委不一致的,须先到实际居住地领取《合肥市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获得实际居住地社居委填写的调查表和签署的意见后,申请人凭签署意见的入户调查表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申请。 新就业无房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或家庭)》,并提供身份、婚姻、学历、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原件进行核验并留存复印件。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户口,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3187/年(2766元/月);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M2;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
3.申请人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
4.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并正常连续缴存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时,租金标准参照区域周边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