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有什么流程
一、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有什么流程
1、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流程如下:
(1)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房地产买卖契约》;
(2)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3)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所有权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核实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有瑕疵,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为出资等情形;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尽量将房屋价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提存方式办理房屋价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
3、了解核实其他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等相关手续。
4、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正在使用的房产。
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过户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在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2、买卖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相关过户手续;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一、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
1、二手房办理房产证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在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流程注意事项
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流程注意事项如下:
1、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手续到该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递交申请,三天左右受理后,会有房管员打电话来核实情况,约买卖双方到该房屋进行测评,确认房屋所属产权状况,确认交易;
2、在买房跟随房管员到该房屋测评时候,可以要求卖方出具该房屋的各种缴费单据进行核对清费。
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过户流程包括: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3、评估房产在正常情况下,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4、办理贷款若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需要同时向公积金和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若只申请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只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即可。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其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房产证怎么过户
法律分析: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2、需要进行房产转移。3、评估房产。4、办理贷款。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有什么流程
法律分析:a、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b、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c、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d、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