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房子所有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所有权证是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屋所有权人是什么意思
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指对房屋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的拥有人。
简单来说就是房屋的主人就是所有权人,可以对房屋任意支配、占有或者将其抵押、出卖等。法律上的所有权人是指对房屋享有排他的、绝对的所有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力。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屋所有权证是什么
一、房屋所有权证是什么
1、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2、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如下:
1、《商品房预售合同》;
2、面积补差协议,现房的话,无此协议;
3、联机备案表原件,现房的话,无联机备案表;
4、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
5、婚姻证明;
6、契税完税证明;
7、专项维修资金收据;
8、户口本复印件。
房屋产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产权人享有的对房屋进行处分、使用、收益、占有等权利的总和。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组成。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性质、来源,往往决定了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其形成原因,往往正是产权人未合法取得或者无法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以最典型的农村宅基地上盖房屋为例,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集体成员。集体成员在分配的宅基地上建设房屋的,集体成员拥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其产权并不存在瑕疵。但是,一旦集体成员将其房屋向集体外成员出售,集体外成员无法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其所购买的房屋就成为了小产权房。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产证 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我们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拥有自己的房屋,那么我们所居住的房屋到底归谁所有,房子的归属权到底归谁,这个问题你熟悉么?我们所面临的社会中,到底房屋所有权都包含什么呢?今天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房屋所有权定义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概述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
此外,房屋所有权可以设立抵押权,但不能设立质权,因为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能设定权利质权的只有票据等有价证券,股票,股份和知识产权与一般债权这三种权利。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房屋所有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类。
一、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2)房屋赠与;(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产生效力,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只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
房屋归属权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大的用处,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用到。通过这篇文章,你是不是对房屋的所有权有所了解呢,希望文章对您生活中关于房屋归属的问题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