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可以加父母的名字吗
在 房产证 上是可以加父母名字的。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实际上是增加了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从法律 法规 的规定上来看,增加房子的共有权人一共有三种方式,分别是析产登记、买卖房屋或是房地产赠与。而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有 房屋赠与 与买卖两种方法。 1.买卖房屋:假设 房屋产权人 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其父母。房屋产权人和其父母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 身份证 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房屋产权人的父母为房屋共有人。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0~15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赠与:在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可以把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父母即可。首先,在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在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测绘附图、身份证、公证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房产证、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到房管局申请赠与,这样就可以添加父母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了。 《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房产证如何加父母名字
一、房产证如何加父母名字
1、房产证上加父母的名字有三种方式:析产登记;买卖房屋,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其父母;赠与,在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可以把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父母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房产证加父母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办理
1、准备相关证件,如果房主准备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他人的名字,那么在加名字之前有几样证件是必须准备的,其中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需要办证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具体以各地方城市规定为准;
2、各地收费不同,不管是买房还是房产证上加名字,不同的地区收费也是不同的,有这方面打算的业主可以先咨询当地的房管局,然后房管局大厅自助机叫号等待办理。大部分地区收的工本费是80元,贴花费5元,制图费25元,也许款项有出入,以各城市相关部门收费现场为准;
3、办证约需要10个工作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并不是特别复杂,在办理好上面的内容之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等待10个工作日以后,房主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厅领取一份新的房产证,这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你和你父母的名字了;
4、房产证办理费用不同,也要分为以下情况:有房无贷,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房屋,在办理加名手续时是没有贷款的,那么加名字所需费用就是80元工本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将会在规定日期内,拿到新的房产证,特殊情况除外;有房有贷,如果是贷款购买的房子,在办理加名手续的时候还在还贷期间,大部分银行需要产权人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还清银行剩余尾款。
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
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流程如下:1、当事人需要带好双方的各种证件,比如说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等。
2、双方需要到房子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需要先去预检的窗口告知自己办理事务的相关事宜,然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相关的材料,如果材料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拿到一个号码,凭借着这个号码就可以去相关窗口办理手续。
3、要支付一些手续费,一般工本费是80元,地籍图费是25元,贴花费是5元,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通常在20个工作日之内可以领取到新的产权证。
4、新的产权证是可以设定密码的,房产交易中心会告知初始密码,然后可以自己更改。
通过对应的手续就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父母的名字,如果遇到节假日的话,那么需要顺延,如果房子存在有贷款的话,需要把贷款还清之后才能够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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