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跨年清册怎么做求助一下大家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1-29 11:24:53

北京公积金跨年清册怎么操作

三个途径
途径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合并办理。
途径二: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
途径三: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表格,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打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陆上公司账户。
1·如何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业务
2点击左方的“公积金”里面的“汇补缴”,选择“跨年清册核定”。
如何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业务
3系统会提示单位有职工未采集户籍所在地,点击“确定”。点击确定之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采集职工户籍页面,可以在网页上直接操作选择户籍所在地,然后根据提示一步一步完成。
4如果需要采集信息的职工数量较多,可选择将全部员工导出。点击屏幕右侧“导出户籍信息”,保存到熟悉的位置。
5在打开的文件中“现户籍所在地”一栏填入户籍代码即可。保存文件,回到系统中导入户籍信息即可。
6户籍信息采集完成后点击右侧“公积金”、“汇补缴”、“跨年清册核定”。
7首先选择“缴存比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为5%-12%。
8缴存比例选择完成后点击“编辑跨年清册”,然后选择职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需要输入缴存基数。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缴存基数的申报。
9缴存基数有上下限的限制,当单位缴存基数大于上限时以上限为基数进行缴纳,当单位缴存基数低于下限时,个人缴存部分部分为0,单位缴存部分为实际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10按照上述方法逐一进行调整,更改过的信息保存在列表中,点击“保存”。然后点击“核定跨年清册”。
11系统会提示你已完成跨年清册业务,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历史跨年清册首页,找到提交的跨年清册,点击详细,可以查看跨年清册的明细。
法律依据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主要咨询的问题及解答》 为保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存,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31日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公积金没做跨年清册怎么办?公积金跨年清册怎么做

可以咨询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中心的提示进行补办跨年清册。 为保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存,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31日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缓缴状态的单位也应办理。

想知道太原社保问题跨年清册流程是什么

社保问题跨年清册流程是: 1、当单位完成汇缴后,进行跨年清册录入。单击“跨年清册”-〉“跨年清册”子菜单,显示跨年清册界面。 2、在跨年清册界面中,如果数据记录较多会分页显示,可以通过点击“下一页”、“上一页”、“第一页”、“最后一页”进行查看,或者直接输入页码后,点击界面右下方的“确认”按钮,进行查看。要修改个人跨年清册信息,在跨年清册界面中,单击选中一条记录后,点击“修改”按钮,或者双击一条记录进入个人跨年清册修改界面。 3、在个人跨年清册修改界面中,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个人编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缴存状态为灰色不能修改,其余项包括性别、户口类型、月均工资、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参加工作时间、现单位工作时间、学历及学位、现有职务、现有职称、具有何种职业资格、住房情况、是否住房贷款、配偶姓名、配偶证件类型、配偶证件号码、配偶是否建立公积金均可以修改。在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则保存信息且退回到款年清册主界面;若点击“退出”按钮,则不保存信息退回到跨年清册主界面。 4、在跨年清册界面中,点击“确认”按钮,进行审核确认。 5、在款年清册确认后,可以点击“取消确认”按钮,进行取消确认操作。

跨年清册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通过网上申报方式对每个人进行逐一修改,保存,提交。审核通过就没有事了,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盖公章送到管理处。7月就以清册后的基数缴纳公积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住房公积金核定怎么操作

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即本自然年度
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并在规定时限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报。
提示:为保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存,缴存单位应在完成
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31日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合并办理;二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三是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
途径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合并办理。(推荐使用)
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险一金基数统一申报系统办理。
途径二: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
第一步,选择缴存比例
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后,点击首页【常用功能
-跨年清册核定】或页面左侧【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进入跨年清册核定操作页面;点击【选择[xxxx(年)-xxxx(年)]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下拉菜单中在5%-12%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系统自动返显“个人缴存比例”,点击【确定】;
提示:所有缴存单位可在
5%至12%范围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选比例应为整数,无需提交任何证明类材料。
第二步,调整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1.逐条调整
选择缴存比例后,点击【[
xxxx(年)-xxxx(年)]跨年清册编辑】,可逐个核定职工缴存基数。选定需要调整的职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
,
如不涉及
当前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缴存基数和上年月均工资自动保持一致;如涉及上下限的,
自动
按上下限展示其缴存基数。单位
缴存额

个人缴存额、合计缴存额也同步自动计算。
点击【确定】,调整后的信息更新到跨年清册编辑列表中,点击【保存】,职工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完成;按此流程继续操作,直至所有职工信息调整完成。跨年清册编辑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核定跨年清册】,完成本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2.批量调整
如单位职工人数较多,不方便逐条录入信息,可使用批量导入功能。点击
页面右侧
【导出】,系统自动导出本单位所有职工信息列表模版(
excel格式),根据模版对需要调整新年度缴存基数的职工,
重新填写职工上年月均工资
,保存
excel表格;
点击【导入跨年清册】导入已
保存

excel表格,点击【提交】

,编辑完成的职工信息导入到跨年清册编辑列表中,自动
展示缴存基数、单位
缴存额

个人缴存额、合计缴存额
,
如涉及上下限的将自动进行调整。
确认无误后,点击【核定跨年清册】,完成本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提示:
1.如核定跨年清册时暂未公布下一年度的缴存基数上下限,在公布后,如单位存在职工涉及缴存基数上下限的,系统将自动进行调整,无需单位重新核定。
2.
如单位发现导入的跨年清册有误,需要重新导出未做编辑调整之前的原跨年清册的,可在
“跨年清册编辑”页面,点击【重置跨年清册】,重新导出原跨年清册,重置跨年清册后原导入记录将被清除。
3.
核定跨年清册后,如发现核定的清册错误,可通过点击【撤回】按钮撤回已提交的跨年清册,重新进行核定。如已办理人员
7月增、减或汇缴,则不可撤回,可通过【公积金-汇补缴-调整缴存额】调整职工缴存基数,或通过【公积金-单位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变更】调整缴存缴存比例。
途径三: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表格,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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