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办理房产权的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5-22 08:15:14

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

法律分析: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买卖,因为这类产权没有独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也无法过户。而且由于没有产权证,所以钱必须一次付,是无法贷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不可以买卖。无产权证房屋限制使用权,不可转户,无法办理登记手续,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开交易买卖的,同时不能抵押、继承、赠与,无房产证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身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拿会测图表,测绘表属于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
4、领取相关证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
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可以买吗?

你好,据我了解单位集资房顾名思义是国家,单位,个人之见共同出资建造的房产项目,权的多少依据出资程度决定。而一般的单位集资房土地都是非商业性质的,因此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交易。单位集资房购买的前提则是,单位愿意缴纳土地出让金;个人全部出资获得该房的完全产权;去有关部门查验该房是否有获得房产证以及国土使用证的资格;满足以上三点无房产证的单位集资房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买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

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不可以买卖。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单位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职工向单位缴纳资金,由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在自有土地上筹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单位依据内部集资建房的政策,按成本价销售给职工的房屋。
对于职工集资所建房屋,在未将房屋分配给职工之前,单位系合法的权利人。在将集资房屋分配给职工后,单位对于集资所建房屋的物权即已丧失。单位将集资所建房屋分配给职工的行为,既是对自己物权的行使,又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不完全根据职工的意志。因此,在分配房屋的决定权上,单位与职工并不处于平等的民事地位。因而,单位集资建房既非福利分房,也非一般性的买卖房屋,更不是商品房买卖。当然,由于单位集资建房只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因此更不是保障房。
单位将所建房屋出售给职工后,职工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其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所以,单位集资所建房屋,只要职工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虽然有许多单位对于职工处分自己的房屋有不同的限制,但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这是对于职工权利方面的限制,与法律是相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单位的集资房可以买吗

可以。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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