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6-18 11:24:59

公租房北京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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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国家为了防止人们进炒房,对部分城市实施了买房限购政策,同时也对各种保障型住房的政策做出了调整,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公租房北京政策有哪些以及申请北京公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租房北京政策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在北京申请公租房:
1、属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轮候家庭可申请公租房。
2、申请公租房的当事人应具有北京市的城镇户口,并且家庭成员的人均住房面积在十五平方米以下的;三人或三人以下的家庭年收入在十万元以下的、四人或四人以上的家庭年收入在十三万元以下的即可申请公租房。
3、申请公租房的外省人员,应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工作,并且具有一定的年限,应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应符合北京规定的标准,并且能够提供北京同期的暂住证明、以及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及社保证明。
4、申请公租房本人及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均在北京市无任何住房。
二、申请北京公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
2、申请者本人及家庭成员而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者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者本人的婚姻状况证;
5、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
6、《不动产登记证》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证书;
7、申请者本人的收入证明及住房证明。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公租房北京政策有哪些以及申请北京公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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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最新政策有哪些

为了解决住房困难人员的住房需求,近年来政府建设了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一系列住房保障项目。不过申请公租房前,大家需要了解当地的公租房政策,只有满足政策要求才能够申请。那么天津公租房最新政策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根据天津公租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租房建设用地是不能擅自改变用途的,不过政府允许开发商为公租房建设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以此实现资金平衡。政府还会给予公租房投资运营企业一定的比例的垫息。政府对于公租房的户型有所规定,新建的公租房面积要以30-45平方为主,其建筑面积不能超过60平方,公租房要具备基本的居住功能。 2、 天津实行公租房准入制度,符合条件的

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一、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1、性质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2、表现形式有差异。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3、缴纳租金不同。一般情况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缴纳金额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4、租赁期限不同:公租房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廉租房租赁总年限则没有明确标准。二、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不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在天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有什么政策?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7万元;(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天津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四)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局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拟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  三、如果您准备的资料齐全,住房保障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2021年公租房新政策?

各地略有不同。以成都为例,公租房申请条件: 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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