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公积金账号以前的账号给忘了怎么办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7-20 17:14:53

住房公积金账户忘记怎么找回

我们知道对于在单位上班的职工来说都是有住房公积金的,公司会为职工缴纳一部分,但是很多时候想要查询相关的信息账户却忘了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忘记怎么找回
如果忘记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或者去官网查询。
公积金账号不记得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取得:
1、本人带上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公积金帐号;
2、询问本单位公积金管理人员,一般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都有相关记录;
3、登入网上公积金中心查询:
用身份证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账号步骤:
1、登入当地公积金中心网站-----一般有会有“个人账户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选择登入方式,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并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有密码一般网站会有提示,若无提示一般默认为六个0或者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可以看到右边有公积金信息查询,点击进入即可查询到个人公积金账号。
二、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了解到公积金账户如果忘记的话可以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找回,平时自己可以记一下。

单位公积金账号忘了怎么查

我们好多单位都是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公积金账户的,但是有时候我们自己也是会遗忘的,因此我们需要去查询,一般的话还是通过网上查询的,在公积金的官网就可以的,接下来就介绍一下有关查询住房公积金账号的方法。

住房公积金账号忘记了怎么办
如果忘记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或者是去官网查询
1公积金账号不记得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取得:
一、本人带上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公积金帐号;
二、询问本单位公积金管理人员,一般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都有相关记录;
三、登入网上公积金中心查询:
用身份证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账号步骤:
1、登入当地公积金中心网站-----一般有会有“个人账户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选择登入方式,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并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有密码一般网站会有提示,若无提示一般默认为六个0或者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可以看到右边有公积金信息查询,点击进入即可查询到个人公积金账号。
2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
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我不知道自己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应该怎样查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

1、柜面查询: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或区、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进行查询。

2、住房公积金本地网站登录查询。

3、到你单位财会,凭证件找管理公积金的公司同事查询。

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

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

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

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扩展资料:

查询办法

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除西藏外其它各地(个别除外)均已实现公积金网络查询。

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主要有5个:

1.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

2.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

3.全国陆续开通12329声讯服务热线查询;

4.网络查询接口;

5.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是中国专门为个人住房公积金储蓄而设立的账户。该账户是一种专用账户,只能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存款,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该账户的基金来源是职工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发工资时代扣部分与单位为职工交纳的部分之和。该账户的存款按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存款于每年6月30日按上年7月1日银行挂牌利率结息,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该账户本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查询

个人公积金账号忘记了要怎么查询

一、可以通过当地微信公众号查询。

1、打开手机微信页面,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个人在哪个地方缴纳的公积金,查一下它们的公众号),此处以上海公积金举例。

2、关注公众号,公众号发来的消息页面,有业务类型。选择---查公积金账号,这里的是0,所以发送 0。

3、接下来点击“查公积金账号请点击”出现下面页面,如实填写,最后点击“信息校验”即可。

4、“信息校验”后,会发送验证码到你手机,填写验证码,个人的公积金账号就发送到你手机。

扩展资料:

职工还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1)支付宝的实名认证用户,登录“支付宝-城市服务-深圳公积金”,通过人脸识别即可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个人账户信息;

(2)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公积金余额查询”,输入个人社保电脑号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余额;

(3)职工可拨打我中心服务热线0755-12329,通过自助语音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即可自助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个人账户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账号怎么查?

查公积金账号有以下方法:
  一、打开手机微信页面,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在哪个地方缴纳的公积金,查哪地的公众号)。关注公众号,根据公众号发来的消息页面,选择业务类型。选择---查公积金账号。如实填写,最后点击“信息校验”即可。填写完验证码后,公积金的账号就会发送到手机上。
  二、登录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网站“公积金余额查询”,输入个人社保电脑号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余额;
  三、若当地的公积金开通了支付宝业务的,支付宝的实名认证用户,可登录“支付宝-城市服务-某地公积金”,通过人脸识别即可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个人账户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