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拆迁公共用地怎么补偿?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7-31 17:15:02

商品房拆迁怎么补偿?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赔偿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费(包括承租人)=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如商业用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被拆小区公共区域如何补偿?

被拆小区公共区域如何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拆迁征地纠纷怎么处理 (一)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二)对征地

商业用地拆迁怎么赔偿

商业拆迁补偿标准分为两种情况: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若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为三大类 :
1、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也即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拆迁补偿,这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的法律规定。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也即是对国有土地上之外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此类规定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律规为体系。
3、其他特别房屋的拆迁,在我国主要是军队的土地上的房屋的拆迁。 拆扦补偿标准: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商服用地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商服用地房屋拆迁一般可获得商服用地房屋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以及相应的搬迁、安置的补偿。其中商服用地房屋的补偿可按照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依法作出的评估结论来确定。《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参考资料:《拆迁装修赔偿》《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一至十五条)》第二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公用地怎么补偿

一、公共用地的时候是政府许可的 这种情况下,你在公共土地上建设,如果土地是免费使用,当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时,你可以得到建筑物赔偿,土地仍是公共用地,你不是土地权利人,土地没有赔偿。 若土地是有偿使用,当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要提前收回土地时,你可以得到建筑物赔偿,同时,按照你原先支付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结算剩余时间的土地使用权,得到退还。若原土地使用合同有赔偿条款,还可以按照条款谈额外的补偿款。 二、你私自占用公共用地建设 这种情况下,任何补偿款都不会有,政府还可以要求你自行负责清除地上建筑,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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