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未还清房产证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8-23 11:25:08

贷款没还完可以拿到房产证吗

没还完贷款不能拿到房产证。大部分情况下,只有将贷款还清后,申请抵押取消,方可拿回房产证。房产证相当于贷款凭证,以免以后纠纷,让银行利益受损,还有效避免业主将房产转卖抵押等风险,有约束作用。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过户等行为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后,相关房屋才能进行过户。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3、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房产证一定要携带购房合同以及买房交税等相关证明才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房贷没还完有房产证吗?

房贷没还完是有房产证的。
虽然买房者贷款没有还清,但是开发商已经拿到全部的房款了,产权已经归买房者,只不过买房者拿这个产权做抵押从银行借了钱而已。没有还清贷款的,房管局的档案里会有记录,买房者的房产证上备注栏也会有注明。现在大多数银行会要求买房者去房管局做一个标明抵押事项的《他项权利证》,把这个《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房产证给买房者。什么时候贷款还请了,带着银行的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就是,同时撤销《他项权利证》。
购房人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通常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再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使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即设定抵押权。因此,只要您去房管局进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在产权证正本上的“他项权利”栏进行注册后,房产证的正本就可以拿到。什么时候贷款还请了,带着银行的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就是,同时撤销《他项权利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对于贷款抵押的情形,不需要将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只需要到房管局做一个能标明他项权利证,然后交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即可,也即银行是不会扣留借贷者的房产证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通过哪种借贷方式,都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将借贷金额还清,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贷没还完能拿房产证吗

房贷未还清,是可以拿到房产证的,购房人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通常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使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即设定抵押权。只要进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在产权证正本上的“他项权利”栏进行注册后,房产证的正本就可以拿到。
房贷还清后房产证怎么解押
房贷还清后,要办理解押的话,客户先要去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拿回他项权证,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进行签字。然后再带上相关资料去房管局解除房屋抵押登记即可。
客户只要将资料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无误后,就会当场进行解押。
而客户去办理解押手续时需要携带的资料除了有找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拿回来的他项权证和领取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以外,还有个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XX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等。
如果不是客户本人去办理解押,而是委托他人办理的话,那受托人除了带上上述资料,还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在公证处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还完房贷解除抵押流程本人不去行吗?
客户在还完房贷之后,对于后续的解押手续,如果没有时间,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不一定要自己亲自去办理。客户只要找自己的亲朋好友去公证处开具授权委托书,然后将自己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拿回来的他项权证和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交给对方,再让对方带上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去当地房管局办理解押手续即可。
当然,客户也可以等自己之后有时间了,再亲自去办理解押,毕竟房贷解押一般都没有时间限制(不过还完房贷后还是尽早解除房屋抵押登记会比较好,以免时间过长、部分材料丢失,影响到解押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房贷没还完可以拿房产证吗

没还清房贷是可以拿到房产证的,但是房屋产权的他项权证是要抵押在银行的,只有在还清银行贷款后才可以撤销他项权证的抵押。在撤销抵押之前,该房屋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和抵押。且房产证上会有标记该套房屋已被抵押。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按揭房抵押要还完才能拿房产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等到银行按揭贷款还清了之后,房产证就可以到手。
房贷还清后,银行会开具给您一份结清证明。得到这份结清证明后,再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手续。
银行解压流程如下(因为在办理初期,是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来办贷款的。那么,贷款还完以后,就需要将房屋的抵押手续解除,这个时候才能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
一、银行贷款结清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了,银行手续办完后会给客户一套东西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
2、他项权利证;
3、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其内容为:客户XXX在银行的贷款已结清,现委托_________前去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注意第3的空格处填委托人的名字,委托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第三者;
二、带着以上东西和一张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抵押窗口,把所有材料交上,他会给一张回执单,两个工作日后委托人带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这个时候产权证已经注销抵押了,就可以交易或办理其他事项了,房子也真正属于自己的了。
注:若是在申请贷款时曾到担保公司办理过担保手续,那么在还清房贷后,在到抵押公司办理解除抵押手续之前,还需要到担保公司办理撤销担保手续,同时要回担保时所缴纳的担保押金。
房贷没还完不给房产证吗?要是房子没有抵押给银行,在还房贷跟办理房产证这两件事是完全没有任何冲突,在可以办理房产证时就能办理好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没还完贷款能拿到房产证吗

未还清贷款可以拿房产证。
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通常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再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使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即设定抵押权。只要进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在产权证正本上的“他项权利”栏进行注册后,房产证的正本就可以拿到。银行或其他部门抵押购房人的产权证书,可以防止购房人买卖房屋或将房屋再次抵押,进而损害银行的权益。在贷款未还清期间,一直有抵押登记的记录,房屋是不允许转让和买卖的。
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办房产证?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3、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房产证一定要携带购房合同以及买房交税等相关证明才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