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去办房产证时被告知房子被开发商抵押,我该怎么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8-23 08:15:42

买的房子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怎么办?

被抵押房产是可以依法转让的,所以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可以购买。

但是,按有关法规规定,将抵押房地产出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

在实际交易中,发展商需要先对抵押房逐步还款,逐步销售。先还款,后销售,保证出卖的商品房处在已解除抵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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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购买抵押房风险的方法

1、为了减少购房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要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在补充协议中做以要求,除了不能进行抵押之外,还要对赔偿措施做一些要求,尤其是要申请资金监管,以免买家付了首付款发现房产被抵押,面临房财两失的局面。

2、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贷款,必须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所以你可以到房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站上,通过多渠道查询信息。如果有被抵押的房子,可以要求开发商对自己要购买的房源进行解押。

否则,购房后去房管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房管部门发现该房屋已被抵押,是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

3、在购房之后要尽快去网签备案,如果发现了房屋已经被抵押,也可以趁早解决,避免更多的损失。买房之后不要拖着不去办理相关事宜,事情宜早不宜迟。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什么是抵押房?抵押房到底能不能买?

我购买的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我该怎么办?

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

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

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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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1、检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前文已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没有涉及抵押问题,而仅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以,适用这一条并没有法律依据;而另外两条所规定的情形,只是针对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情形。

2、房屋所有权人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因为房屋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土地之上,必须有一定的土地权利基础,不能是空中楼阁,所以,为了简化房地产交易关系,法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和抵押。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必须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和转让。

权利

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义务

1、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抵押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7、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8、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抵押

房产证被开发商抵押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首先呢,应该明确自己签订的贷款抵押合同是不是比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早,并且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没有告知购房者这一情况,出售或抵押购房者的房产视为无效,因此这种情况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房子还是属于本人的。其次,如果确定开发商故意隐瞒该房屋已经被抵押的事情,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索赔,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签了购房合同发现开发商土地抵押了怎么办

新买的房子遭开发商抵押了怎么办
开发商为了销售顺利,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卖出,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司法解释》,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必要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你没有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也可以让他一起付了。
如何避免风险?
1、买房时,开发商会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面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一定要看仔细!
2、买房子是大事,不要怕麻烦!买房前,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3、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4、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此处要划!重!点!因此,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①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往外卖的房子还能进行抵押吗?
首先我们要知道,商品房抵押这个这个行为其实是被允许的。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后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换句话说,开发商如果缺钱的话就会向银行进行抵押,而且这种抵押的房子也可以出售的。
只是需要开发商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所以一般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抵押的后果是什么?
重复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具有期权性质,在具体操作中容易出现原在建工程抵押尚未解除,登记机关就为按揭贷款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
一些开发商为尽快完成工程建设,用在建工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为加速资金的回笼,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且未告知购房户的情况下,将已设立抵押的在建工程预售给购房户,且销售所得价款并未向抵押权人清偿债权。
这种重复抵押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不仅购房者权利得不到保证,也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售管理、权属登记带来很大隐患和纠纷。
权益冲突
房地产开发商常常将建设工程包给施工企业,因建设资金投入量大,开发商有时会出现无法及时结清施工企业工程款。当开发商还不起钱的时候,这个房子就会被拍卖,然而国家法律为保护承包人和农民工的利益,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此外,土地管理部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权利也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如果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综合来说就是,如果开发商资金运行出现问题,房子被拍卖,那么业主将会是最后一个被补偿的角色;如果开发商资金运行良好,能够如期偿还银行借款,则对购房人购房及后续房产证的办理不会产生影响。
抵押房难以贷款不能签订正式合同
现在很多开发商因为有资金压力,所以把销售后的房子仍然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贷款,甚至把房子直接作为抵押物来贷款当开发资金,而业户虽然已经交纳了房款,但因开发商和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没有处理清,再次办理贷款业务肯定是不行的,也是违反银行和银监会制度的,同时,抵押房不能签订购房合同,也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后果虽然很严重,但是网友们不要悲伤的太早哈,因为开发商的抵押行为也会被监管的。被抵押房子的售房款会放入相关部门的监管账户,定向用于归还抵押贷款,防止被开发商挪作他用。如果没有进行监管,那你也就只能一脸懵逼的在风中凌乱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先买的房子后被开发商抵押贷款怎么办

开发商为了销售顺利,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卖出,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司法解释》,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必要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你没有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也可以让他一起付了。

商品房抵押的后果:

1、重复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具有期权性质,在具体操作中容易出现原在建工程抵押尚未解除,登记机关就为按揭贷款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

一些开发商为尽快完成工程建设,用在建工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为加速资金的回笼,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且未告知购房户的情况下,将已设立抵押的在建工程预售给购房户,且销售所得价款并未向抵押权人清偿债权。

这种重复抵押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不仅购房者权利得不到保证,也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售管理、权属登记带来很大隐患和纠纷。

2、权益冲突

房地产开发商常常将建设工程包给施工企业,因建设资金投入量大,开发商有时会出现无法及时结清施工企业工程款。当开发商还不起钱的时候,这个房子就会被拍卖,然而国家法律为保护承包人和农民工的利益,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此外,土地管理部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权利也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如果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综合来说就是,如果开发商资金运行出现问题,房子被拍卖,那么业主将会是最后一个被补偿的角色;如果开发商资金运行良好,能够如期偿还银行借款,则对购房人购房及后续房产证的办理不会产生影响。

扩展资料:

买房避免风险的办法:

1、买房时,开发商会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面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一定要看仔细!

2、买房子是大事,不要怕麻烦!买房前,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3、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4、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此处要划!重!点!因此,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一)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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