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二手房过户拿房产证,是按购房日期算还是按拿到房产证的日期算。现在国家不是规定的五年吗?
有两种都可以来参考 1.以出证日期 2.以交纳税费的日期(有发票) 两个选其中一个都可以买房二手房,按购房时间还是房产证时间算?
购买二手房如何看剩余产权年限如下 第一、在购买二手房之后,现在的不动产权证信息页写着明确的剩余年限,所以不是按照你买房过户的时间来计算。 第二、原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会有该地块的拿地时间,如2000年拿地,05年交付使用,22年你通过二手房交易买回来,那么该房屋的剩余年限还有48年的产权,现在到期后会自动逾期。 关注我了解更多房产知识。房产证上的日期是按买房那天算,还是按拿证拿天算
二手房房产证上写的日期是过户当日的日期还是领证当日的日期?
二手房房产证上写的日期是过户当日的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手房过户后的房产证时间从什么时间算?有何依据?
首先,了解问题之前,我们要先确认的就是我国目前对于房屋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这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就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起算。举个例子就是加入这个房子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开发商在2011年3月15日买的,那么无论你是什么时间购买的这个房子,他都是从2011年3月15日开始起算了,而不在于你是哪天购买的。
也就是说无论事实购买的新的商品房还是在业主手中再次购买的二手房,其实整体的使用年限就是看房子的属性,和土地使用权的整体年限的。住宅类的70年的产权,就是合计计算70年。那么很多人主要担心的就是购买二手房,使用权限到期了该怎么办的问题,其实不必担心。2021年正式施行的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篇是有规定的。
其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因此大家也不要过度解读、担心二手房交易过后面临的是使用权期限届满的问题。
最后,房屋的使用权限和产权权属问题,这个并不是新的法律关系。而且国家相关法律已经有相关规定明文规定,大家可以正确的看待这个问题。这要可以正常交易的房屋,可以正常办理过户登记,那么相应的使用权和期限的问题就不是我们担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