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套房子有贷款,还清后卖了,再买房子算第二套吗
不算的。
现在银行和房管局对首套房的界定如下:
银行政策:之前有按揭购房贷款,结清后在贷款属于首套,如果没有结清的话在贷款属于二套,商业贷款首套房3成,二套房4成,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2成,二套房首付3成;
房管局:之前有房子在购房属于二套,契税按照二套房征收,如果之前的房子卖了在购房属于首套房。
拓展资料(有关一套房和二套房的相关资料介绍):
一套房:
首先,确认是否第一套房是以户口本来确认的,如果你跟你父母是一个户口本,那么你再购房也只能以户口本的户主名义购买,则应算是第二套了。
但第二套目前仍享受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可能用你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你想享受第一套房的首付优惠,那么建议你先在当地户籍部门办理分户,不过你的情况大概是很难分出来的,除非你先成家,也就是说跟你女友办了结婚证,然后再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分户,一般就能办成了。分户后是享受不到你父母的公积金的。
二套房: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要求: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第一套房子
百度百科: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卖了,在重新买一房,算首套房吗?
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卖了,再重新买一房,如果名下无其它房子,这还是属于首套房。以前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子,现在已经出售,再买房的话算二套吗?
算二套,因为现在公积金跟商贷一样,也认房又认贷,您有过贷款记录贷款,再贷款就算二套,不过您以家庭为单位在北京没有房产的话,过户的时候缴税按首套缴税。
用公积金买过房,卖掉后再买房算是二套房吗?
用公积金贷款再买房的话算二套房。如果还清贷款房子已经出售了,那么再买房一次性的话可以算一套,但是要贷款的话要算二套。公积金贷款再买的话也可以但是算二套契税3个点利率不变但是首付六成!现在天津的政策是纯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是三成。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肯定就是用于房屋的储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不仅仅限于购房,在租房、装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况下,其实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都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的。另外,在购房的时候,如果购房者的资金不足而需要按揭贷款的话,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也是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来申请贷款,此时的房贷利率就要相对低一些。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计算方法:一般相同的贷款额度,相同的还款额度以及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比例,不仅偿还时间较短,而且偿还的利息也较少。同样,如果28万元贷款也按1721元/月偿还,商业贷款将被偿还300个月,这将持续25年。支付的总额为51.63万元,利息支出为23.63万元。在公积金贷款还款的前251个月内,即第21年,全部本息已全部还清。支付的总额为430,715元,支付的利息仅为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余85,585元。同样的贷款额度,相同的还款期限,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节省数万的利息。以一套40万套房子为例,贷款为28万。如果商业贷款期限为25年,平均每月还款额为1721元,25年总支付额为516,300元。支付的利息总额将高达23.63万元。公积金贷款期限为25年,平均每月还款1548元,25年共计还款46.44万元,利息总额为18.44万元,低于每月支付的商业贷款每月173元。25年内共节省利息支出51900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