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还贷款呢?应该怎么查询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0-12 08:15:43

二套房贷可以用公积金还贷吗?

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过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会有一些限制,在客户申请贷款以前,可以先咨询当地的公积金中心了解具体的贷款政策,按照公积金中心的提示来做好准备。
在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需要客户以下条件符合要求:
1、客户的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2、客户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
3、客户公积金连续缴费满了1年。
4、客户的征信良好。
5、客户的收入稳定。
6、二套房贷款面积不能超标。
7、客户名下不能够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8、客户按规定缴纳了首付款。
可以看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比较多的限制,客户需要提前了解清楚相关的政策。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客户也可以一并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的业务,办理完成以后还是可以为客户降低一些还房贷的压力。

购买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手中拥有了大量的财富,因此,不少人就开始准备购买第二套房产,二套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国家关于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关于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吗这个问题,答案也是肯定的,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购买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进行贷款的。今天小编将针对这两个方面的问题,给大家做一个第二套房的一些解析,让大家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从目前二手房的首付来看,压力还是很大的。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首付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

今年3月30日,楼市新政出台,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被认定的“首套房”贷款人,能够获得相对优惠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首套房为政策性住房或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同时贷款额度可以在最高额度8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不超过104万元;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即不超过92万元。如果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而对于改善型需求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出台的政策,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作为标准,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的家庭新购房,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此次差别化政策中,对于改善型需求的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60%提高至70%,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不可上浮,适用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国家关于第二套房政策的规定是很多的,相对收到的限制也会较多。为了从楼市整体上做一个宏观调控,对二套房的要求也是严苛的。不管是从首付还是贷款的利率来看,对遵化的朋友们来说都将会是一个不小的压力。相对于首套房来说,在公积金贷款给予二套房的限制条件也较多一些。所以遵化的朋友们在购买第二套房前需要对市场政策做一个了解。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8-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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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套房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购买第2套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个其实得看实际情况。比如说如果你购买的首套房是商业贷款的,并且首套房还处于按揭期,这个时候去购买个人的第2套住宅房,是可以选择用公积金贷款的,不过贷款时的利率会上浮10%。假如说第一套房的商业贷款已经全部结清,那么无论你首套房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是可以选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宅房。但是如果你的首套住宅房是公积金办理的贷款,那么第2套住宅房子不可以继续用公积金贷款。

其实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已经有了公积金,那么在买房的时候,我们就可以优先考虑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毕竟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比商业贷款低很多,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将会节省下一大笔的利息。

不过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也会有一些注意事项或者说有一些限制。首先我们必须要注意一下自己的缴存时间,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前,我们要关心一下当地对于公积金的一些规定。通常大部分地区会规定购房的人必须要连续6个月去缴纳公积金,或者是累计缴纳一年以上的公积金,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过各地方其实会有一些差异,具体的要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

其次我们得注意一下个人的使用次数是否有限制,因为公积金是不能无限次的用于贷款买房的,住房公积金本身是员工的一种福利政策,如果说我们使用公积金的次数已经超过了两次,那么未来无论是买房或者是换房,那我们都是没有办法再次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的。所以在使用公积金的时候,自己也一定要慎重一些。

买二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买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但是有一定的限制。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如果符合条件,第二套房也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
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而对于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按照此前政策,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购房人,其利率还将上浮10%。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第二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未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如果第一套房是商业贷款,并在按揭还贷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二套房计算。若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二套房贷款比例和利率:
1、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3、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近两年内存在下列逾期情形之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30%:
(1)贷款连续逾期超过3期但未超过6期的,或累计逾期超过6期但未超过12期的;
(2)信用卡连续逾期超过6期的,或累计逾期超过12期的;
4、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点1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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