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做房产公证,想打听一下,房产公证需要写什么内容?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0-17 08:15:25

房子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房子公证需要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宜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涉及到财产关系的则需要提交相关财产权利的证明。此外还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合申请公证的事宜相关的其它的材料、自然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相关证明等。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办理房屋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公证处公正房产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
房产公证需要以下的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护照、法人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房地产预售、销售的,要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房地产担保的,要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以 房屋遗产公证 为例,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等)。 2、涉及 房地产开发 的,提交 土地使用权证 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 地方性法规 、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房子怎么做公证

房子做公证有四个步骤,具体是:
1、申请人前往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提交房产公证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公证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询问当事人的公证申请意愿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并制作相关公证谈话笔录;
4、公证人员经审查确认公证申请材料真实无误,申请人公证申请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出具公证书。
房子做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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