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交完首付开发商应该给什么文件证明?
首付之后,会拿到购房合同和首付的收据。
交房时,开发商要给你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证书》、《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些一定要拿到手,否则不能收房。
【基本介绍】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注意事项】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买房后,交完首付开发商应该给什么文件证明?
“办完手续交完首付之后,房产证办下来之前”,这个阶段显然包括“收房”时段,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这个合同肯定已经有了,但绝大多数人没有在合同里提出“附加条款”或“附录”),还应该在买房后的收房时(不是收房后),向开发商索要最应给业主的【两书一表】。验收合格的房子都有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x0d\x0a \x0d\x0a有了这“两书、一表”,才能说明该楼经相关部门验收并且合格。此时应当详细察看“两书、一表”中的内容和验收部门的盖章,如有异议应该马上询问。\x0d\x0a \x0d\x0a【两书】:\x0d\x0a \x0d\x0a1、《住宅(房屋)使用说明书》\x0d\x0a \x0d\x0a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x0d\x0a \x0d\x0a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使用说明书》,是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详细的结构图(注明承重结构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损坏、移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备以及住宅使用规定和禁止行为。\x0d\x0a \x0d\x0a根据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作为住宅(每套)转让合同的附件。如在房屋使用中出现问题,说明书将成为解决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纠纷的重要依据。\x0d\x0a \x0d\x0a2、《住宅质量保证书》 \x0d\x0a \x0d\x0a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大额商品不仅是消费品,房子是不动产,很多消费品、家电等都有质保书,何况房子呢!)\x0d\x0a \x0d\x0a【一表】\x0d\x0a \x0d\x0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章) \x0d\x0a \x0d\x0a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证明房屋质量经检验合格,达到了交房要求的依据,只有在获得了《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后,开发商才可以进行交房,否则在此之前的交房都属于违规操作。\x0d\x0a \x0d\x0a但时下不少发展商交楼时大多未能出具完整的文件若你确实急于想收楼,在验收过《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永久水电、消防、电梯使用等单项验收合格证书后,确保项目具备居住条件的基础上,也可自愿收房。\x0d\x0a \x0d\x0a【其他】供参考:\x0d\x0a \x0d\x0a4、《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盖测绘队公章)\x0d\x0a \x0d\x0a《住宅面积测绘报告》不是说绝对地一定在收房时才出具的,有时会在房屋产权证发放时才出具\x0d\x0a。\x0d\x0a \x0d\x0a《住宅面积测绘报告》是房屋面积的房屋产权证的依据之一,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求必须开发商出具这个报告,才是房屋交付的必要条件,这要看自己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中有没有这个一条。 \x0d\x0a \x0d\x0a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注意是“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不是“竣工验收备案表”)\x0d\x0a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经过监督部门的认可,先由建设单位填写《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然后建设单位和承监质监站将该表和质量监督报告送备案部门审查,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最后由备案部门颁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先有表(所谓“一表”),后有证。\x0d\x0a \x0d\x0a6、 《住户验房交接表》、《楼宇验收记录表》、 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x0d\x0a \x0d\x0a7、《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一般前期物业都是开发商自己的或其指定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主要针对物业的。\x0d\x0a \x0d\x0a8、《物业临时管理规约》,需要业主事先了解有哪些规定或约定,再签《承诺书》表示接受了规约,这是针对业主的。\x0d\x0a \x0d\x0a实际上,现在很多开发企业资料都不全,而且你不提,他也不给你,稀里糊涂交房子的、马马虎虎收房子的占多数。我们还是要有思想准备,言之有理,要求有据,即使不能拿到全部资料,也要留下证据或提交文字记录(单方的声明、备忘录、附加条款等),以便万一出问题了,也好往下处理,这样不至于太被动。
全款买房开发商需要给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在购房者全面买房后,开发商要给购房者购房合同和开具购房发票或是房款收据。一般房屋还没有交付的情况下,开发商要给买方购房合同及收款收据,在交房后开发商在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所有手续都完备了,购房者可以收据换购房发票了,有了发票,带着购房合同、发票就可以办理房产证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