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2-02 11:24:38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吗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之间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根据目前拆迁实施情况,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双方的参与。只有一方,无法建立协议关系。

2、该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的社会组织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承包人必须持有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书才能签署本协议。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必须有合法的程序。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欺诈手段等方式达成的协议均属无效协议。

拆迁安置房直接更名是为了省什么税

1、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不能直接更名,但根据当地政策和拆迁项目的性质,可能会有例外。

2、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考虑,应先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询问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更名。

3、对于房地产的买卖,我国实行登记生效制度,即房地产的物权经过产权登记后才属于登记人。没有两个证书。首先,一般来说,不能确定该财产属于卖方。即使属于卖方,未经登记也不能进行交易。没有两证的房子买卖很不安全

4、如可变更名称,拆迁安置房产证名称与拆迁安置协议书名称一致,不得中途变更。取得拆迁安置房产权后,如需更名,可到房管局办理变更。

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产权

安置房为大产权房。 安置房是开发商在征地时补偿给拆迁户的房屋。 一般来说,安置房的售价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安置房和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安置房有房产证可以挂牌交易。 这类房屋与大产权房仅在土地使用权上不同。 一般是集体土地。 家庭没有个人土地证。 5年后可以补交土地税,换取大额房产土地使用证。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吗

通常意义上,拆迁协议谁签字房屋就归谁。因为拆迁协议需要由本人亲笔签名或者授权他人代签,若是授权他人代签,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做为代签证据,最终房产应当为授权人所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吗

不是户主签定的拆迁协议,户主非房屋所有权人有效,反之则无效。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户主为房屋所有权人应由户主签定,户主非房屋所有权人应由房屋所有权人签定,户主授权签定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吗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相关规定如下:
1、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房屋拆迁协议可以改名吗
1、房屋拆迁协议不可以随意改名。如果是名字撰写错误,可以经过对方同意后更正;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3、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身份证上的名字和拆迁补偿协议上的名字不一样该怎么办?
1、带上身份证,村委会给出具证明,到拆迁办修改协议就可以了;
2、评估报告写的名字与身份证不符,也是让村委会出具证明,让评估公司修改协议上的名字。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评估报告上的名字必须一直,如果不一直是无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归谁是要根据房屋拆迁的具体情形来确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
1、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1、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区位、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2、拆迁部门必须要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支付各种类型的补偿金,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这是补偿费用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位,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主要是针对被拆迁人居住临时房屋或自找临时住所而产生的不便实施的补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主要用于鼓励被拆迁人积极协助拆迁工作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比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产的拆迁不是小事情,拆迁的办理进行原先手续虽然不算很多,但因为近段时间房价的不断改变,赔偿方面也有了重大改变,所以大家也不要拿之前的眼光去看待这件事情,思想上一定要与时俱进才行。关于我国的房屋上面的事情现只要有发生,都是需要严格的处理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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