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名下可以有几套房
一对夫妻名下可以有2套房子。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较个人买房而言,婚后共同买房所需提供的证件要多一些。除了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要提供结婚证等。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在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含二套)以上的房产属于二套房。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有: 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夫妻名下有一套房买第二套房政策
一、夫妻一人有房,用另一人的名字买房算第二套房的。二、二套房界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6、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10、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夫妻离婚买房新政策
民法典没有离婚买房新政策。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购买房屋的,该房屋如果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即使有出资也没有份额,所以离婚买房是有风险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夫妻名下有一套房买第二套房政策
一个家庭已有一房(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其成员再购房都算为第二套房,要交3%的契税,按揭利率高于第一套房,首付比例也比第一套房的高。 一、买第二套房的契税一律是3%,不论面积大小。 二、除了契税3%以外,还需交营业税5.5-5.6%,各地不同,个人所得税1%(北京交差额的20%),房本工本费85元,以及当地过户缴纳的其他费用。 三、如果你全款买房,可以按照当地的最低指导价交税过户,这个指导价比实际成交价低。假设实际成交价为100万,指导价为单价8000,即总价84万,你就可以按照84万来交税、过户。如果是贷款,可以按照4交税过户,评估价也比实际成交价低。 四、第一条就说了,算二套房,比买首套上海新婚夫妻买房政策
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2套住房。
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买1套住房。
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买1套住房。
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买1套住房。
如果你是外地人,在上海跟上海本地人结婚,当然是可以买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