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有要求吗!谁知道的,请告诉我一下,谢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2-22 11:24:29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分析:没有时间限制,但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湘潭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提取流程 1、提交材料:申请人携带提取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营业大厅提取窗口;
2、等待通知: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即办理提取;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资料;
3、取款:审批通过后,到账户银行各网点提取。
二、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3、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湘潭公积金提取的全部内容,并且对湘潭公积金提取流程和时间进行了总结说明。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间限制?

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购房在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在支付房款时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外,购买其他各类房屋都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结清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结清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同时自结清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住房公积金介绍: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以上材料参考: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有规定吗?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间,一般没什么特殊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会对提取时间进行具体限制,只要职工符合提取条件,那随时都可以去申请提取。当然,去网点提取得在营业时间去才行。
而大家需要注意,虽然提取时间并没有限制,但每次提取间隔的时间,或者说提取次数恐怕会有相关规定、限制。
比如若是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话,那一般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而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
还有,无房户为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每年也可以提取一次。因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或者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贫困的,可以每月提取一次。(各地区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取出来

一般住房公积金在交满3个月后就可以提取,根据规定职工只要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产权住房,即可申请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1、进行自住房屋购买的时候,如果有资金需求,可以凭借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申请公积金提取;2、自建自住房屋的时候,可以提供建设和土地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申请公积金提取;3、修建、翻盖房屋的时候,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4、租住房屋时,房屋费用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5、如果有房贷正在偿还,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6、如果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已经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凭借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合同等资料申请公积金提取;7、如果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终止劳动关系后如果达到5年以上未就业,可以凭借就业证明等资料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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