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老房子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老房子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3、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
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违约责任等相关实时拆迁政策。
旧楼拆迁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老旧房屋改造国家怎么补偿
老旧房屋改造国家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每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备案,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
3、奖励补偿费用于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房屋改造,是指对房屋功能或结构的改变,包括楼房升高、墙改梁、内墙改梁、夹山改梁、框架房改造、打立柱等。
二、房屋改造申请
是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老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老房子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3、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
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违约责任等相关实时拆迁政策。
老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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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老房子拆迁赔偿标准如下: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等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赔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赔偿。
二、老房子拆迁的注意事项
1、拆迁人需要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根据规定给予赔偿。赔偿标的以房子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标准。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摊点、超出批准时间的临时建筑或拆迁通告公布后改建、扩建、装饰的设施,以及其他原约定不赔偿的部分,均不给予补偿。
2、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种类的市场价格,并聘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实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按照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来规定。
3、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通常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区出示的标准,若是拆迁人供应周转房,则不需要支付临时安置费。
4、房屋装修赔偿和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赔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单位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以上方式执行。但是为了统一、方便,各县市会根据市场价格出示的具体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示的补偿标准为准。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老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的全部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需要的朋友带来帮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齐家网,齐家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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