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书; 继承公证; 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 手续流程:第一,办理 房屋继承过户 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1、 被继承人的遗产 证明材料。2、如果是多个继承人,就要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签订协议书,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 共有财产分割 无异议,就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第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 合法继承人 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由评估公司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对房屋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 办理继承公证 ,领取 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 登记申请书 》,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递交 法院判决书 、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产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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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继承房产交易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房产赠予、继承过户的办理
一、赠予行为
(一)所需资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两人和两人以上共有房屋的登记,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登记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其中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户口薄,户口不再一个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结婚证属未婚、离异、丧偶情形的提供相关证件及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⑵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当事人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⑷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或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被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参照本条规定)。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赠与合同或受遗赠证明(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公证书(原件)
6、可以证明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原件)
7、税务部门出具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原件)
8、财政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9、非住宅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0、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11、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12、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收费标准:
房产赠与行为,与过户给外人的区别是不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但契税按照3%的比例征收,赠予公证费按照房屋价值的2%收取。
1、契税:评估额的3%
2、交易手续费:双方各50%
⑴住宅:6元/平方米
⑵非住宅:10元/平方米。
3、登记费:由受赠人交纳
⑴住宅:80元/件
⑵非住宅:550元/件
4、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5、印花税票: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
(三)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交易手续费发票
2、受理通知单
3、受赠人身份证,若受赠人不能到场取证的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具体办理程序
首先到到房屋所在地的司法局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到房产交易市场办理过户缴纳相关费用并手续通过审查后,自交易中心收件窗口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受赠人持相关手续取房产证。
二、继承行为
(一)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⑴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机构应提交当事人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
⑵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或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被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参照本条规定)。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6、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8、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
⑴住宅:80元/件
⑵非住宅:550元/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印花税票: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
(三)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交易手续费发票
2、受理通知单
3、继承人身份证,若继承人不能到场取证的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具体办理程序
首先到到房屋所在地的司法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然后持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到房产交易市场办理过户缴纳相关费用并手续通过审查后,自交易中心收件窗口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继承人持相关手续取房产证。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5月4日开始征收,过户时需要一并交存。交存标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建筑面积和住宅建筑安装工程平均造价的3%交存。中心城区具体交纳标准为多层住宅(6层以下)30元/m2小高层住宅(7-18层)36元/m2高层住宅(19层以上)42元/m2别墅(独栋、双拼、联排、叠拼)48元/m2公建(会所、公益共用设施和经营设施)36元/m2。建筑面积包括主房面积、公摊面积和附属房屋面积(含地下室、车库等)。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呢?
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 交通事故死亡 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 户籍所在地 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和未再婚证明。 3、全部 合法继承人 的 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 亲属关系证明 :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4、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继承人 放弃继承权 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