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5-01-01 17:14:46

公租房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一、公租房的好处


1、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而且可以减少“被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过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2、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


二、公租房的坏处


1、房屋面积有限,不利于人口较多的家庭居住。


2、限制条件较多,不利于申请。

含义

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等优点,但在实际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问题。

发展历程

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美国政府很早就推行“公租房”计划。而“公租房”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的住房压力,成为低收入民众延续生活梦想的基础。

早在19世纪至20世纪早期,美国政府对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就给予了政策关注,其主要举措是对贫民窟进行大规模改造以提高住房的质量标准。

1936年在亚特兰大兴建的“泰克伍德社区”,成为美国面向低收入人群的首个“公租房”项目。

20世纪的经济“大萧条”对美国社会带来巨大冲击,促使政府担当起更大的责任,通过对中产阶层补助的方式扩大“公租房”项目。

1940年到1942年,在“罗斯福新政”后期,全美建成了8个大型“公租房”项目。这些房产在二战后逐渐被私人购买,但其中的7个项目直到2009年仍作为“公租房”项目在运转,并且政府与房产业主建立起有效的合作。

2016年2月3日,财政部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国将继续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免征房产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我国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什么是公租房——申请对象

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公共租赁房即之前所说的政策性租赁房。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 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8]

但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什么是公租房——重要意义

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现实意义在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其更广泛的意义,则在于国家保障体系同时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着力的理念转变。这样的转变,其出发点是政府认可那些非传统意义上的低收入群体也需要政府的帮助,今天通过公共租赁房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明天或许将有更多帮助非低收入群体减负的政策出台,比如减税、就业帮扶等等。

另外,公共租赁房能够真正完善起来,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继续攀升,让人们放弃急于买房的心理。购房的人少了,房价也会有所回落,这样就又能让一部分人住进自己的房子里。

公共租赁房覆盖面较广,不仅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还将惠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未来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这些群体原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只能硬着头皮到市场上租房、买房。大规模地增加公共租赁房,可以分流相当一部分购房需求,减轻商品房供求压力,从而稳定房价。现阶段尽管建成规模还比较小,但可以起到稳定预期的作用,避免大量需求集中入市,为楼市调控争取时间。

什么是公租房——指导意见

国家发布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

公共租赁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有的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需改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基本原则

(一)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各地区在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的同时,要切实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

(二)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小户型租赁住房供需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规模和供应对象。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紧张的城市,应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地区要制订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租赁管理

(一)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三)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四)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房源筹集

(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二)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

(三)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认真落实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政策支持

(一)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二)市、县人民政府要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给予资金支持。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补助。

(三)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制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

(四)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具体办法由人民银行、银监会制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

(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监督管理

(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责任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工作,发展

公共租赁房试点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顺利实施。

(二)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租后管理制度。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准入审批,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的监督管理,做到配租过程公开透明、配租结果公平公正。对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四)各地可根据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各地已经出台的政策性租赁住房、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住房、农民工公寓(集体宿舍)等政策,统一按本意见规定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参考资料

华律网.华律网[引用时间2018-1-15]

租公租房的好处和坏处分别是?

公租房的好处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而且可以减少“被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过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2、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

公租房的坏处如下:

1、房屋面积有限,不利于人口较多的家庭居住。

2、限制条件较多,不利于申请。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房的优势:

1、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购买住房,另一种是租赁住房。在发达国家,首次购房人的年龄比我国要大很多,年轻人长期租房是一种普遍状态。

2、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公共租赁住房扩大了保障范围,有利于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

公租房的优缺点是什么

在房价昂贵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买不起房,租房就达到了空前高潮,即使一些经济很好的家庭都宁愿选择租房,认为租房更划算,而对于低收入人群和住房困难人群,国家便为他们提供了一种保障性住房,即公租房。



那什么是公租房?公租房有哪些优缺点?和普通租房有什么区别?接下来我就为大家一一讲解下。


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一般指的是公共租赁房,有别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国家提供专门出租给中低收入群体或住房苦难户的的保障性住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房产权不归个人所有,政府或公共机构才拥有房产权,价格低于市场价,出租对象有大学毕业生、新就业职工、退休老人以及残疾人等,还包括一部分外地工作群体。



公租房的优点有哪些?


· 减轻购房压力,抑制高房价


公租房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了性价比高的可租赁房源,这样不仅能有效引导鼓励人民积极租房,而不是盲目买房,还能很大程度上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房的经济压力,同时因为能大大减少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高房价有很大的作用,让房地产市场发展更健康。


· 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公租房因为是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这样在保障范围上很好地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 有保障,弥补普通租房的不足


公租房因为是由国家兴建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相比一般普通租房来说租房权益更有保障,不会被各种套路。


· 做到了房为刚需


公租房因为有很严格的申请条件,不会被一些牟利者作为赚钱载体,做到了房子的刚需性,保障了中低收入人群租房权益。



公租房有什么缺点?


其实公租房没什么缺点,就是面积不太大,对于人口较多的家庭来说很拥挤,不太适合。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对于申请条件,不同的城市申请条件是不一样的,就拿上海来说,需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


❶ 具有上海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2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社保包含城镇社会保险;


❷ 已经与上海某合法就业单位签订了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


❸ 在上海没有自有住房,或者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


❹ 申请公租房时没有享受上海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 提出申请


申请机构主要是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也可以是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


· 提交材料


申请时会要求填写一张申请表,并提交一些资料,主要是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以及住房状况等,经申请机构盖章确认好后,移交到运营机构负责审核,申请资料主要有以下4项:


❶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❷ 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❸ 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保办理机构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


❹ 住房情况证明



· 资格审核


运营机构收到资料后,便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如果是已有住房申请者,需要对住房面积方面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机构负责审核,如果资格审核通过,运营机构会出具登记证明,上报区级或县级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 抽查监督


区级或县级住房保障机构对运营机构的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会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则会及时落实整改。


· 轮候供应


以上都落实好后,对于满足条件的申请对象,则会按照房源供应情况等实施轮候供应的租房制度,为了提高房源使用率,会根据申请者的家庭人口结构、住房需求以及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公租房的租赁标准。



以上就是公租房的一些重要知识点了,个人觉得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能住上公租房算比较实惠的了,毕竟性价比高,而且因为有一定的申请条件,使得公租房源不会被胡乱占据,保障了中低收入人群的租房权益。

公租房有什么影响

1.公共租赁住房的好处

这种房子租金很低,可以解决很多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同时,这类房源也增加了保障范围,让这些群体在与商品对接时有一定的保障,避免了夹心层现象。

2.公共租赁住房的缺点

对于公租房来说,虽然好处多,但也有坏处。比如使用面积有一定的限制,对于人口多的家庭就不方便。同时它有很多申请条件,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申请。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需要去相关部门提供一些自己收入低、家庭困难的证明,因为公租房主要是针对收入低、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不好的人群。

2.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可以去相关部门提供一些证明,证明家庭收入确实低,家庭确实困难。比如家庭中每个人的住房面积不是15平米甚至更少。三口之家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公租房。如果家里四口人,年收入不到13万。

3.在申请过程中,一个家庭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比如单身人士申请,应该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分配的公租房比较小,适合单身居住。如果是有一个孩子或者孩子未满10周岁的夫妻,可以分配到中等规模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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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好处和坏处

申请住公租房的坏处:1、公租房的住房面积有一定的限制,不利于人口众多的家庭居住;2、公租房有很多的限制,不利于申请。公租房是住房困难群众的过渡性解决方案,是对住房困难但收入不低的群众的一种住房救助。公租房不是个人所有,而是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的。公租房通常以低于市场价格或租客负担得起的价格租给新员工,或一些应届毕业生。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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