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怎么用公积金付房租
1、放宽租房提取条件。规定凡职工连续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不再设定房租收入比限制。
2、明确租房提取限额。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对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暂定为2000元/月。
3、简化租房提取要件。对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无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等资料。为方便职工办理无房证明,《通知》规定申请人也可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中心集中代为查询办理。
4、提取方式和时间。提取方式上仍采用转账方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明确凡符合条件的提取申请人通过“一次申请,一年有效,次年复审”的方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申请人要求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其名下指定账户。
5、建立单位集中批量办理新机制。对由单位提供租住房的,单位可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后申请集中批量办理。
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限额提至4500元/月
11月10日,据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消息,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的支持力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日前印发《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放宽提取条件,按照上海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的职工及配偶,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生效中提取业务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
同时提高提取限额,为进一步缓解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职工支付房租的经济压力,符合条件的承租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4500元。
上海于2021年11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项基本准入条件:一是在上海本市合法就业、在职工作;二是在本市存在住房困难,住房困难的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区域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合同到期入住对象仍符合准入条件的,经重新审核后可续租,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面向本单位、本系统职工定向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退出机制应当结合本单位、本系统住房保障管理要求制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总年限,继续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专项管理政策执行。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显示,下一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在促进实现“住有所居”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大作用。
上海公积金无房租赁月提取限额提高多少钱 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要求什么条件
上海公积金无房租赁月提取限额提高多少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消息: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租房支持力度,对符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调整为2500元。
新规自2021年8月6日起执行。
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提尽提”
按照本市关于公租房、廉租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承租公租房、廉租房的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对于通过公租房拆套等方式为城市运行公共服务人员、一线产业工人等群体供应“一间房”、“一张床”公租房房源的,承租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
市场性租赁住房“限额提取”
符合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承租市场性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也不超过最高月提取限额。其中,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下同)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自今年8月6日起,每户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2500元。职工可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实际房租在最高月提取限额内选择月提取额,审核通过后将按季度提取支付;此前已经办理且无房租赁提取业务仍在生效中的职工,如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因原月提取限额低于房租希望提高月提取额的,也可以调整月提取额。
职工申请提取可全程网办“免材料、即时办、自动审”
职工承租公租房的,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手机APP“上海公积金”)申请办理。职工租赁市场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随申办”)申请办理。职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足不出户即可在线申办。审批通过后,提取资金将在约定的时间自动支付到申请职工的银行卡中。
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要求什么条件
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上海公积金租房能提取多少
上海公积金租房的提取额度受到一定限制,具体规定如下:对于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租赁住房,每户家庭(申请人及配偶)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对于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租赁住房,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需符合上海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且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最高月提取限额也为3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条件可能会根据具体政策进行调整,建议您在提取前仔细了解相关规定。此外,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租房合同等,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公积金租房的提取条件如下: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5.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上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最高每月提取不大于2000元,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一分以上余额。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关于调整上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额问答
1、《关于调整本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额的通知》中,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限额的范围是哪些?答:符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调整为2500元。
2、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是否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额?
答:不调整。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月提取限额仍按照《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执行,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
3、职工租赁公租房的,是否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额?
答:不调整。职工租赁公租房的,月提取限额仍按照《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执行,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租金的提取条件及对象、提取方式、提取要件、提取流程等,按照市公积金中心2020年发布的《关于优化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业务流程的细则》执行。
4、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可以从何时开始通过哪些渠道按照2500元的月提取限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信息?
答:(1)申请时间: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自2021年8月6日起可以按照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2500元的月提取限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办理渠道:职工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官方微信“上海公积金”、“随申办”)或者至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网点等渠道办理。
(3)业务材料:职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官方微信“上海公积金”、“随申办”)申请提取的,应当按照按网上申请流程,据实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租赁地址、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文书送达地址等申请信息;
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提取的,应当据实提供婚姻信息、租赁地址、租赁提取金额、手机号码、文书送达地址等申请信息、填报《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并携带以下申请材料:①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②申请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原件;③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按规定可使用电子证照的,申请人可提供电子证照。
5、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此前已经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8月6日后是否可以调整月提取额?如果可以调整,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调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信息?
答:(1)办理条件:此前已经办理且无房租赁提取业务仍在生效中的职工,如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自2021年8月6日起可以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实际房租在2500元的月提取限额内调整月提取金额。
(2)办理渠道:职工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官方微信“上海公积金”、“随申办”)或者至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网点等渠道申请调整月提取金额。
(3)业务材料:职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官方微信“上海公积金”、“随申办”)申请调整月提取额的,应当按照按网上申请流程,据实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租赁提取金额等申请信息,无需另行提供电子或纸质材料;
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调整月提取额的,应当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按规定可使用电子证照的,申请人可提供电子证照。
6、调整月提取额后,从何时开始可以按照调整后的月提取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调整月提取额的,从下一次支付开始按照调整后的月提取额提取支付。为避免月提取额调整时间晚于提取支付时间,建议职工在下一个支付月15日前调整月提取额。
例如:职工承租市场租赁住房,在2021年5月10日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渠道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月提取额为2000元,审核通过后,5月底第一次收到6000元(2000元*3个月)提取资金。8月15日前职工将月提取额调整为2500元,8月底开始每季度将按照7500元(2500元*3个月)发起转账支付。如该职工在9月调整月提取额,则从下个支付月,即11月底开始,将按照7500元发起转账支付。
7、职工办理调整月提取额业务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3个月的提取额,该笔业务如何处理?
答: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住房公积金单次提取金额为三个月的提取限额,余额不足的不发起提取支付,三个月后市公积金中心将再次发起提取。如连续四次提取失败的,该笔租赁提取业务终止。
例如: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按照月提取额2500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通过后,首次提取资金为7500元(2500元*3个月),如提取发起时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500元,则当月不予提取支付。三个月后将再次发起提取支付。
8、本次月提取限额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条件、提取流程等是否发生变化?
答:除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额发生调整外,《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及其配套细则其他内容无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适用范围、提取对象及条件、办理渠道、办理要件、提取时间和方式、提取流程等均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