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发布房地产业新政
江苏南通发布房地产业新政,主要是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调控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新政内容可能涉及土地供应、购房政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旨在通过调整市场供需关系,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合理运行。一、新政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江苏南通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房价上涨过快、投机炒房现象等。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南通市政府决定发布房地产业新政,通过一系列措施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新政主要内容
新政可能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1、土地供应政策:通过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降低土地成本,从而稳定房价预期。
2、购房政策:对购房者的资格、购房数量、购房贷款等方面进行限制或调整,以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障刚性需求。
3、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三、新政实施效果及影响
新政的实施将有助于稳定南通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水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新政也将对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产生一定影响,需要各方积极适应和应对。
四、建议与展望
对于购房者来说,应理性看待房地产市场变化,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进行合理购房。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应积极响应政策调整,加强产品创新和质量控制,提升市场竞争力。展望未来,南通市政府应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
江苏南通发布房地产业新政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调整土地供应、购房政策以及加强市场监管等措施来规范市场秩序。新政的实施将对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产生一定影响,需要各方积极适应和应对。同时,政府应继续加强监管和调控力度,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规定: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南通买房丨新政发布!南通公积金认贷不认房
政策利好,购房新规则来袭!南通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为市民带来更大便利 从今日起,南通市实施一项重大调整,针对新政区内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者,住房认定标准将由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决定,不论房屋所有权归属。这一变化源于5月20日南通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旨在推动市场平稳发展,助力市民实现安居梦 南通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迎来实质性优化,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均有新规定:
首付方面: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30%,为购房者减轻了财务压力。
二套房政策调整:原40%的首付比例降至30%,显示了对多套房需求的适度支持。
贷款额度:
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个人最高可达40万元,家庭上限80万元。
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职职工,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在职职工,贷款额度上限更是提升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体现了对高端人才的优惠政策。
这一系列调整无疑为南通的购房者打开了新的购房通道,为他们的安居计划注入了更多可能性。抓住这一利好时机,或许能助你早日实现拥有一方安居乐土的梦想。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职责调整
南通市实施了一项重要的职责调整,将原市房产管理局的部分职能划入新成立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这一改革旨在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市民。首先,原有的房产管理职责被整合,使得工作流程更加集中,旨在提供更为专业和高效的住房保障服务。这意味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承担起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权益的重任,致力于解决这一社会关注的问题。
其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积极响应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取消已不再需要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在市场监管方面,新的管理局将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这将有助于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总的来说,南通市的这次职责调整,旨在通过强化住房保障和市场监管,为市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健运行,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南通出台房地产最新政策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到精准调控、长效管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覆盖全市域的地价房价精准化“双控”制度
1.调整用地出让方式。总结市区2020年以来实行“双控”的成功做法,全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均采取“控房价、控地价”方式供应, 严格控制土地溢价率。对居住与商业、办公等混合类用地,可采取“控房价、竞地价”方式。
2.加强房价备案管理。全面实行商品住房最高备案价及片区指导价制度,抓紧完善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备案指导工作细则,具体由各县(市、区)制定并报市城市住房与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2021年1月1日后取得销售许可的项目统一按照调整后的备案规则重新测算核定。
二、建立覆盖全市域的科学监控体系
3. 建立市场监测平台。构建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一体化平台,以住宅用地价格、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二手住宅价格、住宅租赁价格为核心指标,综合土地、信贷、住房供应等指标,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实施日常监测。建立房地产市场月度分析、季度评价、年度考核以及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4. 加强住房金融监管。加强个人住房贷款规模管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抵押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加强住房用地购地资金来源审查,严禁房地产企业使用非自有资金购地,严控购地加杠杆行为。
三、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体系
5.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努力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破旧片区更新,着力改善困难群体和原住户居住条件;扩大人才公寓建设规模,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的居住需求。
四、加强对房地产市场预期的合理引导
6. 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强化房地联动,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实行相对集中公告和出让,对确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进行“计划单列、快速审批”,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7. 调整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按照“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则对现有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引导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购房。
8. 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坚持正面引导舆论,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形势,引导理性消费,杜绝炒作以及虚假、片面信息误导消费预期,对发布虚假信息、造谣滋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全面压实属地主体责任
9. 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各县(市)、通州区、海门区要编制本地区“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建立房地产调控考核问责机制,把“房价指数调控目标”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不力、土地和商品住房价格波动大、未能实现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10.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成立房地产调控工作督察组,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南通:人才在市区购房最多可获得30万元补贴 取消单宗商品住宅用地限价要求
南通市为吸引人才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所采取的政策是一项成功的举措。该政策通过提供购房补贴和取消限价要求等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政策的实施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南通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全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城市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自己的城市,南通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为在市区购房的人才提供最高30万元的购房补贴,以及取消了单宗商品住宅用地的限价要求。
南通市政府在政策出台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启动了宣传和推广工作。相关部门根据政策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购房补贴的标准、申请程序和审核要求等事项。还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政策的贯彻和执行。南通市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对政策进行宣传和推广,包括在媒体上发布消息、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还通过人才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该政策。
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购房补贴吸引了大量人才来到南通市购房,提高了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取消限价要求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据统计数据显示,南通市的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明显增加,房价也呈现上涨趋势。政策的实施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建筑业、金融业等。政策的实施还提高了南通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了更多的人才和企业来到该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