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需要注意些什么?
您好,房产过户是二手房交易中重要一步,主要有以下注意事项: 1.过户时买卖双方均需携带身份证到场,如果买卖双方是多人的,需要全部到场; 2.买方或卖方本人不能到场的,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 3.带齐所需资料,卖方身份证(共有需提供结婚证)、买方身份证(共有需提供结婚证)、买方户口本、房产证、资金托管协议、资金托管凭证、完税通知单及相应税票、网签合同、网签备案单、土地证(若办理了需提供) 限购单 4.查封、抵押、信息占用、产权人去世未办理继承更名手续的房屋无法办理过户; 5.产权人身份证信息与购房时使用的不一致时,不能直接办理过户,需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房产证是儿子名字,可以添加父亲的名字吗?
可以的,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可以加上孩子的名字。但是需要父亲房产过户给儿子,即房产过户,可以采用转让、买卖等方式。 产权从父亲过户到孩子时,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现为不动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当然直接写孩子名字更方便。【摘要】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可以加上孩子的名字吗【提问】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我在了解请您稍等。【回答】 我们想买一套二手房,因为我跟孩子爸爸没有结婚证,爸爸想买二手房可以做房产证上写孩子名字吗?【提问】 可以的,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可以加上孩子的名字。但是按揭的房子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吗?
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
如果没有结婚证的话,只能按房屋买卖的方式增添姓名,房产变更手续方式的区分是以有无结婚证为依据。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
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婚后共同还贷就会被认为共同财产。
妻关系的加名与直系亲属在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扩展资料:
按揭买房过户注意事项:
按揭不仅须包括狭义的购房按揭的全部内容,还包括实现狭义的购房按揭的直接环境机制、房地产交易价格机制,具体地讲,包括房地产价格机制、房地产交易价格机制、房地产估价机制、政府对狭义购房按贷款的支持政策。
狭义购房按揭、银行购房按揭流动资金的保险机制、违约处理机制、二手房地产交易市场、法律机制、居住福利保险机制。
广义的购房机制的核心思想是为狭义的购房按揭创造实现条件。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对购房广义按揭机制的实际理解程度,推行自己的广义购房按揭模式。
这些模式的差别,将直接影响这些国家的居住发展水平,还会对相关的一些国家财政、法律、经济、社会、文化机制产生重大影响。
狭义的购房按揭与广义的购房按揭的关系是:狭义的购房按揭是广义的购房按揭的必要条件,广义的购房按揭是狭义的购房按揭得以实现的环境机制。
没有狭义的购房按揭运行机制的存在,就不能称为是广义的购房按揭机制。没有广义的购房按揭机制保障,狭义的购房按揭是不可能实现的。
广义购房按揭机制的差异,直接影响狭义购房按揭机制的内容和运作效果,影响狭义购房按揭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按揭
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买的二手房,物业不给更名。说是公司规定要交200更名费。合理么?如果不更对自己有什么影响么?
不合理!二手房交接之所以在物业公司进行登记换名,是出于方便物业公司服务和收取物业服务费角度出发,国家及地方法规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在物业公司这个私人机构换名还要收取费用。如果原来的房东在销售房子之前或者是办理过户之前,并没有结清物业公司那边的相关费用,那么等新的房东入住之后,可能需要为原来的房东买单。
法律分析
如果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及其他手续的时候,并没有将物业过户的手续一次性办理好,那么后期肯定是需要重新申请办理物业过户手续的,后期在办理物业过户手续的时候非常的麻烦,必须要原来的房东带上他个人的身份证件到小区物业部申请房子的过户,而且在办理过户的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很多比较棘手的问题。
二手房的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