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步骤? 1、借款人需按照当地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贷款申请人的申请后,将对借款人的资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信息等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3、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初步审核后,承担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将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征信。 也就是说,查看贷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调查结束后,贷款银行提出意见,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相关人员审批。 4、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后,需按规定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抵押登记在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价80元/套。 5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资料,贷款银行受理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贷款银行直接转入借款人的贷款专用账户。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住房公积金是专为人们购房提供的一项基金,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商业贷款来说会比较低一些,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呢?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 1、初审 首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对购房者提交的材料做一个初步的审查,其中包括:购房者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初审合格之后,部门会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购房者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做评估,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的话可不需要做评估。 3、审核 购房者携带《评估报告》以及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的审核,如果合格的的话,中心会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详解如下所示: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事项:
1、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定要正确评估自己的购房借贷能力,做好万全的准备。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一定的差异,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求,选择好个人住房贷款种类,最为重要的是,要充分评估自己的还贷能力,按照约定足额还款。
2、准备好贷款材料,不管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或是单位集资建房,都要弄明白具体所需哪些材料,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申请者们不妨列一张清单,把该准备的一项一项准备好,免得临阵乱了手脚。
3、公积金贷款额不能超出上限,提取总额也不能超过房产总额,并且,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不可以用于购房首付的。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的话,也不用急着放弃公积金贷款,在用公积金贷款后,剩余房款还可使用商业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北京楼市:公积金贷款买房攻略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公积金贷款买房常见的几个误区 你中枪了吗?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一定要看!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轻松搞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公积金买房流程: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