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2014年开始实行,但是只能在部分地区可行。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细则内容披露。《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通知》放宽了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可异地贷款。《通知》还规定,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等内容。 除了放宽公积金缴存年限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什么时候开始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贷款
公积金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异地买房贷款。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指出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公积金异地贷款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你知道有哪些城市是实行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吗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消息一出,引得大众驻足观看,不少朋友因为工作地点变动较大,没能享受到公积金的优惠,随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实施,公积金将在较大程度上发挥到自己的作用,同时也能为购房者节省一部分成本,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哪些城市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呢?
(1)珠三角八市
在2009年4月,珠三角八市就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而八市分别是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他们签署了八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在同年5月1日开始,主要在在这八个城市缴存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在八市中的任意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而关于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的规定,也是按照现行的规定来进行。
(2)南宁和柳州
在2009年曾经实行南宁、柳州两地职工可“跨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而在广西其他城市正常足额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在柳州市购房时,可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都可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予以受理。
但是由于这一举措的实施,贷款资金供应不足,所以南宁、柳州两地职工可“跨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只实行了半年。
(3)台州三区
2014年5月开始,只要在台州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在椒江、路桥、黄岩三区新购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可以在购房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前,借款人需要首先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证明,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后,和非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一起发放贷款。
(4)焦作和济源
6月27日,购房者在焦作或济源购买自住商品房时,均可向所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借款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期限最长年限为30年,且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工龄。
觉得,通过上述的城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进程来看,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仍旧是存在一定阻碍的。不过还是希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能够顺利的全面推行,争取在最大程度上帮助购房者解决购房难题。
广东8市已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贷
为进一步推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住建部近日下发《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互贷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异地贷款细则,并表示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
广东8市已可互贷
此次《通知》是去年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关于推进异地缴存互认和互贷要求的细化。《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据悉,广东省内已在今年7月推出广州与清远的公积金互贷业务。根据协定,在广州和清远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有在对方城市购房的需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按当地标准申请公积金贷款,比如广州缴存职工在清远购房,可按当地公积金贷款标准,双人最高可贷50万元。
此外,早在2009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即广州人在佛山买房,也可向佛山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等。2013年5月这一协议到期,虽然没有续约,但据悉各地在额度充足的情况下仍能实现互贷。
对于扩展到全国范围内的互贷,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收到由省住建厅转来的正式文件后,再进行研究并制订相应方案。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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