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1、去相应银行激活公积金银行卡;2、到房管所开具无房证明;3、到国土资源局开具不动产证明;4、持国土资源局和房管所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公积金银行卡复印件、公积金申请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廊坊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
一、办理指南
离职封存半年以上的职工,可以凭借身份证原件、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文书,关注微信公众号“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线上提取,具体操作步骤为:“个人中心”——“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离职提取”。
二、其他情况
因预留手机号码有误无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离职提取的职工,可以通过“廊坊公积金”APP修改手机号码后再申请提取,具体操作步骤为:
(1)“廊坊公积金”APP修改手机号码扫描最下方图片二维码下载安装“廊坊公积金”APP,安装完成后,选择“业务办理”——“归集业务”——“刷脸登录”,完成认证后,选择“归集业务”——“个人信息变更”,变更手机号等信息。
(2)微信公众号办理离职提取
微信公众号“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中心”——“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离职提取”。
公积金,专业术语,拼音为gōng jī jīn,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 公司公积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法律依据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廊公积金委〔2019〕1号)
第三十三条第八款规定:“在集中封存账户或者单位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五十三条规定:“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单位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租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租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5、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6、审核通过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租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基金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租房取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法律主观:
租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 的流程如下: 1、到现工作单位开具提取证明; 2、携带身份证明、提取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3、管理中心受理后,会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决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工 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租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法律主观:
租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的; 3、出境定居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提取住房公积金 ;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